云南铜业(000878):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10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 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3人,代表股份729,126,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7,479,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0人,代表股份91,646,6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1人,代表股份 91,64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0人,代表股份91,646,6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 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融 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564,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57%; 反对1,53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103%; 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84,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2953%; 反对1,53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729%; 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9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286%; 反对1,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005%; 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8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284%; 反对1,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006%; 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 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9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193%; 反对1,1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027%; 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8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192%; 反对1,1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028%; 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 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3367%; 反对1,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859%; 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3367%; 反对1,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859%; 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韩锦根先生回避对此议案 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 39,736,165股和10,000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816,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03%; 反对1,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635%;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3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705%; 反对1,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009%; 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宸以、张欣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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