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000878):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1:01:13 中财网
原标题:云南铜业: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10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
号中铜大厦3222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3人,代表股份729,126,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7,479,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0人,代表股份91,646,6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1人,代表股份
91,64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0人,代表股份91,646,6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
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融
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564,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857%;
反对1,53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103%;
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084,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2953%;
反对1,53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729%;
弃权2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9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286%;
反对1,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005%;
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8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284%;
反对1,1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006%;
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
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9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6193%;
反对1,1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027%;
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8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6192%;
反对1,1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028%;
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其所
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39,736,165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3367%;
反对1,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859%;
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3367%;
反对1,3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4859%;
弃权1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韩锦根先生回避对此议案
的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股、
39,736,165股和10,000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816,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03%;
反对1,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635%;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33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5705%;
反对1,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3009%;
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6%。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宸以、张欣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二)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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