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00219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5年12月)》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促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执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二章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第二条 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公司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由于运行不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条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按照具体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还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内部控制缺陷的总体认定标准 第五条内部控制缺陷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是相对于内部控制目标而言的。按照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第六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二)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表明公司可能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迹象列示如下:
公司根据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导致的错报与利润相关的,以对净利润的影响程度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导致的错报与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对资产总额的影响程度衡量。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列示如下:
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二)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造成损坏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表明公司可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迹象列示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采用可能导致或已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衡量,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列示如下:
际情况及时对上述定性及定量标准评估其适当性并进行适当修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