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0:55:22 中财网
原标题:长安汽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96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朱华荣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4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899,599,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796,137,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5.889%。其中出席现场股东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50,259,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44.125%;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4,3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5,878,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1.76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3,461,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6.302%。其中出席现场股东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1,316,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4.953%;通过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共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2,145,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1.349%。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 
1.00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3,423,776,52299.43218,467,3110.5361,101,9920.032审议 通过
2.00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686,499,90497.27118,201,0852.5791,060,7950.150审议 通过
(2)B股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
1.0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100,900,83097.5252,560,9602.475--
2.00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100,895,53097.5202,566,2602.480--
(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
1.0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229,939,22492.15718,467,3117.4011,101,9920.442
2.00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686,499,90497.27118,201,0852.5791,060,7950.150
(4)B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票数(股)比例 (%)
1.0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100,900,83097.5252,560,9602.475--
2.00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100,895,53097.5202,566,2602.480--
本次股东会第1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56,253,257股。

本次股东会第2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3,193,837,29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启光、李紫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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