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主持 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1人, 代表股份1,626,785,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5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 1,300,433,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785%;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318人,代表股份326,351,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7721%。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君、刘 卓昀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了以下六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审议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对提 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如下: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保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下属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 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1,300,340,832股)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动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公 司股票268,145,692股)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完成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梁定 君、刘卓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 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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