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数媒(3004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9:46:13 中财网
原标题:华智数媒: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数媒”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2026
定,对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智数媒”)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2026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29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包括比照关联方披露的主体)发生交易金额预计如下: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6年 度预计 金额2025年度 1-11月发 生金额
销售商 品或提浙江广播电 视集团影视剧(包括但不限于电 影、电视剧、网络剧、中市场定价70,000.000.00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6年 度预计 金额2025年度 1-11月发 生金额
供劳务浙江广电新 媒体有限公 司剧、短剧、互动剧、漫剧 等品类)及其他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综艺、游戏、 角色、AI技术等)的相关 版权、开发制作服务及投 资权益份额  0.00
 小计  70,000.000.00
接受服 务或采 购商品湖北老有影 视文化有限 公司[注1]影视剧相关版权、开发制 作服务、投资权益份额市场定价40,000.000.00
 小计  40,000.000.00
关联 租赁浙江广播电 视集团控制 的企业或其 他组织向关联人承租办公房屋市场定价280.0045.19
 小计  280.0045.19
采购商 品或接 受服务浙江广播电 视集团及其 控制的企业 或其他组织向关联人采购IP授权、技 术产品及服务、宣传推广 服务、制作服务、物业服 务、餐饮及住宿服务及其 他市场定价3,000.00387.61
 小计  3,000.00387.61
注1:湖北老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老有”)的法定代表人王鹏先生,也担任华智数媒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智唐德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咖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唐德”)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华智唐德40%股权。湖北老有不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2026年交易金额较大,故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2
注:公司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将结合经营需要,根据市场化原则筛选对比选择交易对手方,预计可能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事前审批相应额度,实际最终交易金额将可能小于预计金额,其差异是合理的。

注3:2025年度1-11月已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12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2025年发生金额实际数据以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2025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金 额(万元) [注1]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披露日期及 索引
销售商 品浙江新蓝 网络传媒 有限公司电视剧销 售6,008.7570,000.0049.06-91.422025年3月 31日,《关于 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确认及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
 小计 6,008.7570,000.0049.06-91.42 
接受服 务或采湖北老有 影视文化 有限公司0.0030,000.00--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金 额(万元) [注1]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披露日期及 索引
购商品小计 0.0030,000.00--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15); 2025年6月 11日,《关于 增加2025年 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 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42)
关联租 赁浙江广电 影视中心 有限公司向关联人 承租房屋45.19280.0010.05-83.86 
 小计 45.19280.0010.05-83.86 
向关联 人采购 商品/接 受劳务浙江广电 新青年酒 店有限公 司住宿及餐 饮服务16.072,280.00[注2]-83.00 
 浙江广电 影视中心 有限公司物业服务 及其他10.92    
 浙江广播 电视集团推广服务315.00    
 浙江省广 播电视服 务中心餐饮服务23.15    
 浙江新成 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萧山分公 司物业服务 及其他2.58    
 浙江蓝巨 星国际传 媒有限公 司制作费12.00    
 好易购家 庭购物有 限公司商品采购7.89    
 小计 387.612,280.00 -83.00 
提供劳 务浙江交通 旅游传媒 有限公司直播电商 运营服务26.70不适用[注2]不适用不适用[注3]
 小计 26.70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的经营需求,就可能发生 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市场询 价比价情况、内控管理要求、财务发生额等因素确定的,因此预计金额 和实际发生金额之间存在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 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 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对2025年1-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 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 展要求。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金 额(万元) [注1]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披露日期及 索引
的说明       
注1:本表列示“实际发生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注2:本表列示向关联人采购金额相较于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
注3:公司与未预计关联人发生交易,交易金额较小。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华宣飞
开办资金:1,101,891.1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0007352483300
宗旨和业务范围: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制作、播发涵盖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各类新闻、文艺节目和信息服务等全媒体产品,经营各类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业务。

组织类型:事业单位
主要财务数据:因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信息涉及其商业秘密及商业敏感信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信息豁免披露。

(二)关联方名称: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弘慧路39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彬歆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82660120F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字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版权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
印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养老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比照关联方披露的主体:湖北老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19号清和广场20层2016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CE9FX60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网络文化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娱乐性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版权代理,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组织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025 9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湖北老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截至 年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336.83万元,净资产为770.93万元;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9,933.96万元,净利润为847.10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湖北老有的执行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王鹏先生,目前担任华智数媒控股子公司华智唐德的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并持有华智唐德40%股权。湖北老有不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2026年交易金额较大,故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五)履约能力分析: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湖北老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形成,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29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裘永刚先生、蒋强先生、潘伟明先生、逄守福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