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超频三(300647):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金额为20,500万元(其中:14,000万元为2022年度授信额度,6,500万元为2025年度新增授信额度)。近日,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及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新能源”)为公司上述授信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 现将上述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杜建军、刘郁及惠州超频三、红河新能源与中信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杜建军、刘郁/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圣比和(红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依次为人民币41,000万元整/人民币41,000万元整/人民币13,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1)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出质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41,000万元整 (5)担保方式:保证金账户质押 (6)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保证金和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7,00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5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6,000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杜建军、刘郁); 2、《最高额保证合同》(惠州超频三); 3、《最高额保证合同》(红河新能源); 4、《最高额保证金账户质押合同》(超频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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