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百通能源: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减持期间上述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交易等规定;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上年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具体情况如下:
7、刘木良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刘木良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时所作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刘木良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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