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三超新材(300554):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晶”)提供17,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江苏三晶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江苏三晶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迎翠路7号翠屏科创大厦八层楼8011-8 注册资本:7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余耀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保证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4)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三年。 (5)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6)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认可和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外各项金融业务,保证期间为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期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63.5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3.38%,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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