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航(001391):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5-065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 “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量为660,588,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限 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3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4年10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4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21,177,52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2024年12月26日出具的《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 1131号),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总股本为10,689,527,205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12,010,704,7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于2025年1月28日 届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新增发行股票 198,176,500股,公司总股本由12,010,704,725股增加至 12,208,881,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其中有流通 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1,369,937,283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3.13%;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 量为838,943,94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87%。 2025年6月30日,前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中19,821,318 股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1,350,115,96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5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国际货运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至今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 股份变动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7名,其在《中国国际货 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和《中国国际货运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一致, 具体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 售期自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权益变 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 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 按照上述承诺要求履行持股及减持的承诺义务;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前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 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60,588,76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4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6.特别事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 (1)公司股东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 鸟供应链”)、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国际”)、杭州双百、朗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星公司”) 及国泰航空中国货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货运”) 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前述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以及(2)根据国货航彼时 全体股东于2022年6月22日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以下 简称“《发起人协议》”),菜鸟供应链、深国际、杭州双百、 朗星公司及国泰货运承诺:未经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在限售期(即2021年9月28日起满5 年的期限)内不得直接转让其持有的国货航部分或全部股份, 亦不得通过信托、资产证券化、质押或以其所持股份为标的 的其他形式转让或处置其持有的国货航股份,也不得通过控 制权变动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国货航部分或全部股份;但其将 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至其关联方的不受上述限制;其 中,菜鸟供应链前述股份转让限制的前提是公司与菜鸟供应 链及其他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签署且持续有效, 且国货航未出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重大违约行为。 鉴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签署且持续有效,且国货航未 出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的重大违约行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菜鸟供应链、深国际、杭州双百、朗星公司及国 泰货运于《发起人协议》中承诺的股份转让限制仍然有效。 菜鸟供应链、深国际、杭州双百、朗星公司及国泰货运5家 股东不在本次解除限售范围内。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结构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国货航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 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 诺,公司与本次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2.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4.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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