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春光智能(92081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9:50:33 中财网
原标题:春光智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920810 证券简称:春光智能 公告编号:2025-120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冠科技”)项目建设及资金需求,为典冠科技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1)典冠科技于2023年6月2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2025年11月21日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贷款银行担保金额贷款年限担保方式
辽宁典冠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分行2,0008年连带责任保证
(2)典冠科技于2025年12月2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贷款银行担保金额贷款年限担保方式
辽宁典冠科技兴业银行股份8,90010年连带责任保证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沈阳 分行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2)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黄海大街46-5号3楼
注册资本:7,000万元
实缴资本:6,70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毕春光
主营业务:全纸包装设备、背封包装设备、背封水浴灭菌线、机器人应用及集成。经营范围: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1日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年9月30日产总额:248,318,158.93元
2025年9月30日总额:173,241,670.70元
2025年9月30日净资产:28,993,234.30元
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88.32%
2025年9月30日营业收入:5,417,731.47元
2025年9月30日利润总额:-2,268,504.32元
2025年9月30日净利润:-1,480,242.58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
1、担保进展
公司已足额清偿与建设银行相关的债务,对应担保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担保事项自债务结清之日起正式终止,后续公司不再承担相关担保责任。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2)保证人: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务人: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3年6月26日至2031年6月25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兴业银行
1、担保进展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相关融资事项为对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担保内容及额度均在已审批范围内,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保证人: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务人: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8900万元
(5)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35年11月21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合作需求开展,有助于保障相关合作的稳定推进,可助力优化合作方及公司自身的融资环境,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且公司已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合理把控。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金额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通过优化担保结构、合理控制担保规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与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数量/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8,90039.08%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余额00%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0-

六、备查文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辽宁春光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