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江苏国信(002608):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金额: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 贷款本金2,5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诉讼涉及的贷款事项, 为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该信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交付资金形成的信托财产承担。诉讼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作为信托项目受托人(贷款人),就信托项目项下与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穗置业”)和惠东县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佳兆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2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4)苏01民初171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佳穗置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江苏信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利息75,900万 元、逾期利息(以本金25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 利率10.8%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及截至2024年3月29日 的违约金104,691,375元、后续违约金(以本金25亿元为计算基数, 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3.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等内容。 其后,佳穗置业和惠东佳兆业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中关 于上诉人承担评估费的判决,改判上诉人无需承担评估费28,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5年2月15日和2025 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和《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01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江苏信托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苏民终373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诉讼涉及的贷款事项,为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 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该信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交付资金形成的信托财产承担。诉讼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2025)苏民终373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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