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300134):持股5%以上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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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25日 00:05: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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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大富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
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整
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24日将孙尚传先生持有的公司18,360,000股股票划转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5.51%增加至17.90%,触及公司总股本1%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法院司法强制执
行程序,依据法院执行裁定对孙尚传持有的大富科技
18,360,000股股票以股抵债。本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2.3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 | |
| 股票简称 | 大富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134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
| 流通A股 | 1,836 | 2.39 | |
| 合 计 | 1,836 | 2.3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执行)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 行 贷 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901.8164 | 15.51% | 13737.8164 | 17.9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901.8164 | 15.51% | 13737.8164 | 17.9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
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
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
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 | | |
| 6.备查文件 | | |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 |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