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300134):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25日 00:05:54 中财网
原标题:大富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解除质押、解
除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同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查询,获悉公司5%以上股东孙尚传先生所持18,360,000股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18,360,000股公司股票在孙尚传先生持有期间已全部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上查询获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8,360,000股公司股票的质押、冻结均已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后,孙尚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57%减少至7.18%,触及公司总股本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孙尚传先生持有的大富科技18,360,000股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4日被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司法划转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后,孙尚传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9.57%减少至7.1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尚传  
住所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24日  
权益变动过程孙尚传先生持有的大富科技18,360,000股股票于2025 年12月24日被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司法划转至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 管理和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大富科技股票代码300134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8362.39  
合 计1,8362.3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司法执行)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7,3449.57%5,5087.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3449.57%5,5087.1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本次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办理孙尚传先生1,836万股股票司法划转的同时,一并解除了1,836万股股票的全部司法冻结和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本次解除质押 数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比例质押 开始日期质押 解除日期质权人
孙尚传18,360,00025%2.39%2020-10-192025-12-2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分公司
合计 18,360,00025%2.39%   
2.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被质押 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质押股份 数量(股)合计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合计 占上 市公 司总 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标记数量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孙 尚 传55,080,0007.18%55,080,00055,080,000100%7.18%55,080,000100%00%
合 计55,080,0007.18%55,080,00055,080,000100%7.18%55,080,000100%00%
3. 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本次解除冻 结 数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比例冻结 开始日期冻结 解除日期申请人
孙尚传18,360,00025%2.39%2024-11-012025-12-24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合计 18,360,00025%2.39%   
4.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合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比例
孙尚传55,080,0007.18%55,080,000100%7.18%
合计55,080,0007.18%55,080,000100%7.18%
三、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孙尚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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