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江龙盛(600352):浙江龙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担保额度调剂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担保额度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与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质押合同》,就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相关内容见下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为该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办理流程,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将安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10,000万元人民币至德司达新加坡。调剂后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出质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主合同 债务人德司达新加坡与杭州银行于2025年12月25日签订的编号为 172C250202500002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2025年12月24日至2027年12月23日止。 3、质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3,500万美元整,质押财产或权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000万元整。 4、质押权利清单:杭州银行本行本币存单质押(质押价值合计人民币28,000万元) 5、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保管担保物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及实现质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等)。 6、质押权利凭证的移交 公司应于质押合同签订日将出质的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杭州银行。 7、质押期间,经杭州银行书面同意,公司转让质押财产或权利所得价款应优先提前清偿债务或转入保证金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经营正常,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17,668.79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77%。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中涉及外币的按2025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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