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普洛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回购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6)、《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7)及《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为16.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3,798,128.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2025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8 新点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点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9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26.54元/股、最低价为24.2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84,613.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4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321,981,975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为24.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4,161.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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