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收到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22日 20:16:13 中财网
原标题:永安林业:关于收到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5-05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兴建设
公司”)与永安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于2025年12
月19日签订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
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远兴建
设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财产性权利除外)不可撤销
地委托财政局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限至2027年3月25
日止。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安排,不触及
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远兴建设公司出具的《表决
权委托协议》,远兴建设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财产
性权利除外)不可撤销地委托财政局代为行使。委托表决权协议
签订后,财政局、远兴建设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合并计算,双
方构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
益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远兴建设公司出具的《表决
权委托协议》,说明远兴建设公司与财政局于2025年12月19
日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远兴建设公司将其持有公司股份表决权
(财产性权利除外)不可撤销地委托财政局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协议期限至2027年3月25日止。

二、双方基本情况
(一)表决权委托人
表决权委托人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基本情
况如下: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19日,永安市财政局与远兴建设公司签订《表
决权委托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授权委托方):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地:永安市曹远镇坑边路153-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81MA2XYCKF9U
法定代表人:陈栩,职务:执行董事。

乙方(受托方):永安市财政局,住所地:永安市大同路
6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4810038043625
法定代表人:林华职务:局长。

(二)协议主要条款
鉴于:
1.甲、乙双方于2024年3月26日签订了《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原协
议”),甲方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不可撤销地授权
委托乙方永安市财政局代为行使甲方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
有限公司作为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而依据永安林
业章程享有的权利(财产性权利除外),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限叁
年,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止。

2.甲、乙双方于2025年11月21日签订了《解除〈福建省
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协议书》
(以下简称“《解除表决权委托协议》”),甲方永安市远兴曹
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终止将持有的永安林业股份表决权委托乙
方永安市财政局。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于2025年12月1日
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5〕90号),要求责令改
正终止股份表决权委托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股份表决权委托事宜,经双方友好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恢复执行原协议
约定,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乙方永安市财政局代为行使甲方
永安市远兴曹远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而依据永安林业章程享有的权利(财产性权利除外),
具体委托事项与委托期限等相关事项均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二、《解除〈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
决权委托协议〉的协议书》不再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送永安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壹份。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并生效后,财政局与远兴建
设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
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
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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