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工控K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524155.SZ 债券简称: 25工控K3 债券代码: 524108.SZ 债券简称: 25工控K2 债券代码: 524107.SZ 债券简称: 25工控K1 债券代码: 524048.SZ 债券简称: 24工控K7 债券代码: 148962.SZ 债券简称: 24工控K4 债券代码: 148863.SZ 债券简称: 24工控K2 债券代码: 148820.SZ 债券简称: 24工控K1 债券代码: 148262.SZ 债券简称: 23工控K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 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29号文同意注册,广州工控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3年4月20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工控K1,债券代码:148262.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3.30%。 2024年7月18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工控K1,债券代码:148820.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2.27%。 2024年8月19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工控K2,债券代码:148863.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2.25%。 2024年10月2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工控K4,债券代码:148962.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2.43%。 2024年12月2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工控K7,债券代码:524048.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期限为7年期,票面利率为2.59%。 2025年1月1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工控K1,债券代码:524107.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1.84%。 2025年1月1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工控K2,债券代码:524108.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10年期,票面利率为2.48%。 2025年3月13日,发行人完成发行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工控K3,债券代码:524155.SZ)。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2.45%。 二、事项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原监事会成员为职工监事林集和职工监事肖红民。 (二)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发行人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内部审计等机构行使相关职权。 三、影响分析 中信证券作为23工控K1、24工控K1、24工控K2、24工控K4、24工控K7、25工控K1、25工控K2和25工控K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广州工控进行了沟通。本次组织架构及人员调整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变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 中信证券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督导发行人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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