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同宇新材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剑锋 |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弢 |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林剑锋、高一蕖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5年 7月 10日-2025年 12月 8日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 11月 4日-2025年 11月 7日、2025年 12月 8日-2025年
12月 11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
用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2.查阅检查期内的股东会和董
事会会议文件;3.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4.与上市公司管理
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是 | | |
|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是 | | |
|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是 | | |
|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
名确认 | 是 | | |
|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 | 是 | | |
|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不适
用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是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 |
| (二)内部控制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设置情
况,查阅内部审计相关底稿、工作计划或工作报告;3.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 | |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门(如适用) | 是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是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 是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是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是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等(如适用) | 是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是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是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 | 不适 |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用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不适
用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是 | | |
| (三)信息披露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审核记录;2.查阅股东会、董事会会
议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档案资料。 | |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是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是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是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是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是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是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2.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
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查阅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信用报告,检查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查阅与对外担保相关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文件;4.对上市公司进行网络核查,确认是否存在重大负面舆情。 | |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是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是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是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不适 |
| | | | 用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是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不适
用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 | | 不适
用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不适
用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核查募
集资金专户明细表及开户、销户资料;3.核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相关付款凭证、合同资料;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文件;5.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募
投项目实施进展。 | |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是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是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情形 | 是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是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 | | 不适
用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是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是 | | |
| (六)业绩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核查公司财务资料、定期报告,简要进行财务分析;2.与上市 | | | |
| 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业绩和市场的波动情况;3.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
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 |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否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不适
用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是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的公开承诺文件;2.查阅招股说明
书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3.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款和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分红实施情况是否符合相关制度要求;2.查阅公司序时账;
3.抽查公司大额资金支付凭证,了解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 | |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是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不适
用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是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 | 不适
用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是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不适
用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
| 提示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 | | | |
保荐代表人: 林剑锋 万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