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佛山电器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 因,造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 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二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的认定标准 第六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 行改正。 第七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 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 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 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原先 预计净资产为负值,实际净资产为正值;原先预计净资产为正值, 实际净资产为负值;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 一致,但变动幅度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50%以上。 第八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快报中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 者期末净资产方向与年报披露的业绩不一致; (二)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报的实际数据和指 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 第九条 其他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一)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 年报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重大遗漏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 息披露重大差错、重大遗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差错、 重大遗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 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追究责任所需资料, 调查差错原因,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 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 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 的; (三)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五)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六)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的。 第十三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 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四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 对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认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该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 行。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