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300134):确认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评估结果并正式挂牌转让

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8:06:08 中财网
原标题:大富科技:关于确认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评估结果并正式挂牌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4 证券简称:大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评估结
果并正式挂牌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
2015年,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富科技”)围绕消费电子行业上下游进行投资,与内蒙古瑞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盛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彬签署了《投资总协议》,公司与瑞盛新能源合资成立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盛石墨”或“标的公司”),共同开展石墨烯等石墨应用的产品与项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公司以人民币6亿元现金出资,持有大盛石墨49%股权。

鉴于大盛石墨经营持续未达预期,为了进一步响应公司剥离低效资产、加快流动性收回的经营规划,同时为了进一步落实夯实基础、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出售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挂牌出售所持大盛石墨49%的股权。

截至目前,大盛石墨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515号),大盛石墨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8,384.41万元,评估值41,944.25万元,评估增值3,559.84万元,增值率9.27%。上述资产评估已经蚌埠市国资委核准批复。

本次交易的底价将以评估值为基础,根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公司将以20,552.68万元的底价正式挂牌转让大盛石墨49%股权。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事项的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转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为公司持有的大盛石墨49%股权。该股权系公司合法持有并有权处置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标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企业名称: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4050598653D
3.企业类型:其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彬
6.成立日期:2012年9月4日
7.注册地址: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园区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与天然石墨相关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含技术咨询及转让);碳素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含技术咨询及转让);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生产用原辅材料的销售、设备转让;机械加工、天然石墨、碳素及制品的贸易
9.信用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大盛石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大盛石墨主营天然石墨深加工,核心产品包括高纯石墨、可膨胀石墨、导电剂、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服务,下游覆盖冶金、化工、电子、新能源电池、密封散热等领域。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4,992.3546,412.09
负债总额6,607.947,652.98
净资产38,384.4138,759.11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9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8,872.8113,328.39
营业利润-406.56-4,342.33
净利润-374.71-3,827.16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5]43849号)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
1内蒙古瑞盛新能源有限公司49%4,900
2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49%4,900
3广东信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200
合计100%10,000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4.本次评估仅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具体原因:
经了解,大盛石墨以前依靠原料矿场的稳定供应及当地较低的用电成本而设立,但由于客户和市场不稳定的影响,大盛石墨业务订单不稳定导致经常性停工,无法发挥规模效应覆盖固定开支,导致经营亏损。2022年,大盛石墨所依赖的原料矿因尾矿库未取得审批而停工,大盛石墨失去了核心的资源优势,加之下游电池行业的饱和与内卷,大盛石墨订单收入大幅下降,2023年、2024年、2025年1-9月大盛石墨开工率约30%,每年停工约7-9个月。基于行业现状和公司现状,大盛石墨管理层暂无法合理作出盈利预测。大盛石墨现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有:1) 石墨生产依赖上游石墨矿资源,但大盛石墨所依赖的关联原料矿停工,导致原料成本控制和运输成本控制压力大。

2) 石墨新材料行业(如锂电负极材料、石墨电极等)近年产能扩张较快,尤其是低端产品同质化严重,导致市场供过于求,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大。

3) 下游客户(如动力电池、光伏企业)需求受政策、行业周期影响较大,订单不稳定,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单位成本上升。

经查询大盛石墨2016-2024年审计报告,自2016年起,大盛石墨陆续多年亏损,2021及2022年受下游电池行业需求激增和“疫情”的影响,订单较多,大盛石墨出现短暂盈利,但后续再次陷入持续亏损状态,与上述事实相符。

因收益法评估依赖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预测的可靠性,收益法评估多用于经营状况稳定、未来经营规划清晰明朗的公司。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暂无法合理作出盈利预测,不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同时考虑到市场法评估多用于并购交易频繁、市场预期较佳的行业,且评估基准日前后,无法获取类似企业的近期交易案例,市场上也无类似产品结构、业务结构的可比上市公司。因此本次评估未选择市场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从资产构建角度客观地反映了企业的市场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资料要求,且被评估单位无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资产流通性较强,因此本次评估选5.评估结论:
基于被评估单位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总资产账面值44,992.35万元,评估值47,974.69万元,评估增值2,982.34万元,增值率6.63%。

负债账面值6,607.94万元,评估值6,030.44万元,评估减值577.50万元,减值率 8.74%。

净资产账面值38,384.41万元,评估值41,944.25万元,评估增值3,559.84万元,增值率9.72%。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1流动资产40,754.5241,145.46390.940.96
2非流动资产4,237.836,829.232,591.4061.15
3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投资性房地产--- 
5固定资产4,237.836,821.732,583.9060.97
6在建工程--- 
7无形资产-7.507.50 
7-1其中:土地使用权--- 
8其他非流动资产--- 
9资产总计44,992.3547,974.692,982.346.63
10流动负债5,966.505,966.50--
11非流动负债641.4463.94-577.50-90.03
12负债总计6,607.946,030.44-577.50-8.74
13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8,384.4141,944.253,559.849.27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价格将以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将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551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大盛石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41,944.25万元。根据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公司将以20,552.68万元的底价正式挂牌转让大盛石墨49%股权。公权过户等事项以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的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低于本次评估价格的前提下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交割事项等)。若一次挂牌未能征集到受让方,经营管理层有权在不低于本次评估价格的情况下按照产权交易规则重新挂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七、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大盛石墨49%股权,是为了进一步响应公司剥离低效资产、加快流动性收回的经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基础、聚焦主业,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盛石墨的股权,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本次交易收到的款项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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