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002979):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1)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21:40:21 中财网
原标题:雷赛智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1)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60,68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241%,行权价格为19.63元/份;
2、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首次授予部分为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预留授予部分为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为217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60,68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期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激励计划修订稿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如下: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16人,包括公告本期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骨干人员。

5、本期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等待期: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的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3期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的分2期行权,对应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行权。

依据行权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情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本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6、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20.37元/股(调整前)。

7、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任何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期激励计划的行权期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取X1和X2的孰高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年 度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B) 
  以2021年净利润(2.18 亿元)为基数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X1以2021年营业收入 (12.03亿元)为基数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X2
第一个 行权期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即不低于2.4亿元100%营业收入不低于13.23 亿元100%
第二个 行权期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即不低于2.83亿元100%营业收入不低于15.64 亿元100%
第三个 行权期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即:不低于3.49亿元10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即:不低于19.25 亿元100%
  净利润完成原目标的 90%(含)-100%,即:3.49 亿元≥净利润>3.14亿元90%营业收入完成原目标的 90%(含)-100%,即: 19.25亿元≥营业收 入>17.32亿元90%
  净利润完成原目标的 80%(含)-90%,即:3.14 亿元≥净利润>2.79亿元80%营业收入完成原目标的 80%(含)-90%,即: 17.32亿元≥营业收入> 15.40亿元80%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考核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B)

 年度以2021年净利润(2.18 亿元)为基数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X1以2021年营业收入 (12.03亿元)为基数公司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X2)
第一个行 权期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2.83亿 元100%营业收入不低于15.64 亿元100%
第二个行 权期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即:不低于3.49 亿元10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60%,即:不低于 19.25亿元100%
  净利润完成原目标的 90%(含)-100%,即: 3.49亿元≥净利润> 3.14亿元90%营业收入完成原目标 的90%(含)-100%,即 19.25亿元≥营业收 入>17.32亿元90%
  净利润完成原目标的 80%(含)-90%,即:3.14 亿元≥净利润>2.79亿 元80%营业收入完成原目标 的80%(含)-90%,即: 17.32亿元≥营业收 入>15.40亿元80%
注: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等级A(良好及以上)B(较好)C(及格及以下)
标准系数100%70%0%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排注销。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6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9月4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年1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8、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共计1,616,750份股票期权。

9、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66元/股调整为7.54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07元/股调整为19.95元/股。

11、2025年9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意见。

12、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首次授予部分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公司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预留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3日,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第三个行权期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31日,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故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第二个行权期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可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
可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 (1)以2021年净利润(2.18亿元)为基数,考核 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①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即不低 于3.49亿元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1=100%; ②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完成原目标的 90%(含)-100%,即:3.49亿元≥净利润>3.14亿元时,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1=90%; ③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完成原目标的 80%(含)-90%,即:3.14亿元≥净利润>2.79亿元时,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1=80%; (2)以2021年营业收入(12.03亿元)为基数, 考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①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即: 不低于19.25亿元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2=100%; 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完成原目标的 90%(含)-100%,即:19.25亿元≥营业收入>17.32亿元 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2=90%; ③2024年度营业收入完成原目标的80%(含)-90%, 即:17.32亿元≥营业收入>15.40亿元时,公司层面 行权比例X2=80%; 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 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 计算依据。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 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5.84 亿元,完成原目标的 80%(含)-90%,公司业绩指标满 足行权条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为80%,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 =50%*80%=40%,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 =50%*80%=4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 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 对象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 对象的综合考评: (1)首次授予部分192名激励 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为“A”, 对应本期行权比例为100%,2名

可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 象行权的比例: C A(良好及以 评价等级 B(较好) (及格及 上) 以下) 标准系数 100% 70% 0%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得行 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统一安 排注销。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均 为“B”,对应行权比例为70%。 第三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共计为1,879,280 份,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全部股票期权473,720份将被 注销; (2)预留授予部分23名激励对 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为“A”, 对应本期行权比例为100%,0名 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均 为“B”,对应解锁比例为70%。 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共计为81,400份,前 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 部股票期权20,350份将被注销; 此外,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 均为“C”,对应解锁比例为0%,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 票期权27,250份将被注销。   
 评价等级A(良好及以 上)B(较好)C (及格及 以下)
 标准系数100%70%0%
     
综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共有194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79,280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共有23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400份,前述人员共有2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94,070份将被注销;此外,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共计27,250份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

三、本期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9日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95元/份调整为19.63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行权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股权激励的行权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雷赛JLC1,期权代码:037304。

(二)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4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79,28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982%,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 票期权数 量(份)本次计划 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 (份)本次实际 可行权期 权数量 (份)可行权数 量占已获 授期权 (首次授 予部分) 的比例本期可行 权数量占 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剩余未 行权股 票期权 数量 (份)
公司骨干人员 (194人)4,706,0002,353,0001,879,28039.9337%0.5982%0  
合计4,706,0002,353,0001,879,28039.9337%0.598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累计共有224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2年股票期权共同时,上表未包括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0,250份将由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予以注销。

6、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三)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雷赛JLC2,期权代码:037382。

(四)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40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59%,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 票期权数 量(份)本次计 划行权 股票期 权数量 (份)本次实际 可行权期 权数量 (份)可行权数 量占已获 授期权(预 留授予部 分)的比例本期可行 权数量占 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剩余未行 权股票期 权数量 (份)
公司骨干人员 (23人)203,500101,75081,40040%0.0259%0  
合计203,500101,75081,40040%0.0259%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累计共有224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2年股票期权共计2,482,000份,上表中未包括198名已获授首次部分2,373,250份期权。

同时,上表未包括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原因予以注销的激励对象,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共计7,000份将由公司按照《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予以注销。

6、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价格:19.63元/份(调整后)。

(七)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八)可行权日
本期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期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九)行权期限: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始,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止。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即将离职等原因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期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314,140,847股增加至316,101,527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未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激励计划。

十、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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