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21:30:26 中财网
原标题:东瑞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城01-11地块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建康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1,314,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56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959,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95%(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257,784,00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库存股2,860,0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0,536,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51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77,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0%。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陈伟、林嘉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41,6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4%;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6,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5%;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3%;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40,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4%;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5,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5%;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3%;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7,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1%;反对37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4%;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4%;反对3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5%;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40,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4%;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5,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5%;反对36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3%;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4,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4%;反对375,3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1%;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79,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63%;反对37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5%;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6,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5%;反对37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4%;弃权4,6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1,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4%;反对3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5%;弃权4,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2,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9%;反对377,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6%;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77,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08%;反对377,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0%;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7、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7,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1%;反对37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4%;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4%;反对37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5%;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6,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5%;反对373,6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9%;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1,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4%;反对373,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5%;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19,1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391,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64,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9%;反对39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0%;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19,1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0%;反对391,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64,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9%;反对391,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0%;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3,5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5%;反对37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0%;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78,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31%;反对37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78%;弃权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12、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37,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1%;反对370,2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弃权6,3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8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4%;反对370,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5%;弃权6,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三)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19,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2%;反对388,3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6%;弃权6,3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564,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94%;反对388,3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5%;弃权6,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四)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袁建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55,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0%。袁建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00,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14%。

2、选举曾东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64,6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8%。曾东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09,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3%。

3、选举蒋荣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70,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8%。蒋荣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15,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66%。

4、选举袁炜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78,1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8%。袁炜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2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5%。

5、选举胡启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73,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9%。胡启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18,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43%。

(五)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桂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55,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7%。张桂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00,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02%。

2、选举许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64,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8%。许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09,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3%。

3、选举王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50,669,1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8%。王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41,314,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3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瑞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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