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300739):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21:11:09 中财网
原标题:明阳电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170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2日以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马旭飞先生、LINJIANWU(林健武)先生、李娟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公司衍生品及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的在手合约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万元(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本次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

公司本次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需与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相匹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正常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6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9万元。

张佩珂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佩珂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金额),授信期限及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并不断优化融资结构,全资子公司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为敞口金额),授信期限以授信合同约定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的2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均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余额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在本期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342,800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及届次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六)《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八)《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九)《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十)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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