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30073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原标题:光弘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ZI614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ZI61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 ”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或公司或发行人)于2025年8月31日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本所”)对于关注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关注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其中所涉及的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7978.02万元、540244.90万元、688141.22万元及119578.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124.57万元、37348.72万元、24060.21万元及2977.1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242.94万元、92637.31万元、144376.56万元和33450.75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56%、17.53%、12.83%和11.34%。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98%、44.09%、42.93%和31.21%。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3.28%、76.22%、72.23%%和67.06%,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存在重叠的情况,部分供应商为公司主要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其中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金额219126.25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0206.99万元、157100.11万元、136568.76万元和102125.68万元,占资产比例分别为17.21%、20.85%、16.62%、12.71%。报告期末,AllCircuitsS.A.S.(以下简称AC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9250.16万元,占资产比例为22.13%。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367.03万元、18508.90万元、39323.86万元及46336.87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1%、2.46%、4.78%及5.77%。2023年末和2024年末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在越南、孟加拉和深圳坪山等地兴建制造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945.21万元、1017.66万元、6432.28万元、1056.05万元,主要为销售材料和房屋租赁收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1950.71万元,为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和股权投资基金;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851.80万元,主要为往来款项、代缴社保、公积金等;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1053.72万元,主要为掉期存款、留抵进项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8345.78万元,主要为预付投资AC公司款项、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快板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组织两名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相关职业健康检查,并安排未经相关职业健康检查的一名劳动者从事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被处以罚款5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被处以罚款6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及毛利率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2)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3)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主要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情况,境外客户回款是否异常,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4)结合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合作历史、合作协议等,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合作关系是否可持续和稳定,是否存在对相关客户的依赖风险及应对措施,并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原因,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定价公允性、款项结算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影响申请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是否违反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5)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AC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针对关联方采取区别性的信用政策。(6)按项目列示并说明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已投入资金和建设进度;各期增加及转固金额、转固时点及转固依据,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利息资本化、费用化情况及具体计算过程,各期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及构成情况、作价依据,是否包含与在建工程无关的其他开支;说明盘点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方法及程序、盘点比例、账实相符情况,是否存在盘点差异及合理性。(7)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发行人及子公司涉及的业务是否符合房地产或其他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经营是否合法合规。(8)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9)发行人及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是否发生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事件,是否被有权机关处罚及相应整改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是否存在相关媒体报道以及重大舆情,公司为防范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6)、(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8)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4)(7)(8)(9)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请保荐人、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外销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手段、具体核查过程及取得的核查证据,涉及函证的,请说明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未回函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如适用)、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程序的具体内容及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所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签章的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情况,所取得外部证据情况等,并说明已采取的替代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相关证据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回复: (1)结合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及毛利率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一)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类、汽车电子类、网络通讯类、新能源类等电子产品的半成品及成品组装,并提供制程技术研发、工艺设计、采购管理、生产控制、仓储物流等完整的电子制造服务(EMS)。2022年以来,EMS行业的市场供需情况如下: 1、EMS行业的市场状况 EMS行业系从集成电路表面贴装技术发展而来,随着电子产品的不断升级,其经过持续革新已逐渐成为全球电子产业垂直分工体系的重要一环。随着EMS行业模式的日益成熟和行业内企业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消费电子、汽车制造、通信设备等下游行业集中化、专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全球EMS行业呈现出服务范围日益广泛、业务总量整体上升的发展趋势,综合性的EMS制造服务可能逐步替代单一SMT贴片业务,将使得行业规模不断增长。根据NewVentureResearch的报告显示,2017至2023年,全球EMS行业市场规模从3,718亿美元增长至5,1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58%,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随着电子产品的更迭换代与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EMS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稳步增长,预计2028年全球EMS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449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为4.60%。 2、EMS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 对于全球市场,全球电子制造服务行业生产厂商众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但整体呈现向头部企业集中的趋势。2022年,全球排名前十的EMS厂商掌握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制造能力,维持领先地位。其中,中国台湾地区与美国等企业在全球市场中占据重要份额,而中国大陆本土企业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逐渐提升。近年来,在政策支持与产业配套优势推动下,我国本土EMS企业的制造水平、产业链整合能力与国际客户认可度不断增强,全球竞争力持续提升。 对于中国大陆市场,经过多年发展,EMS行业已形成国际大型企业与本土领先企业并存的格局。本土龙头企业凭借快速响应、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等自身优势,逐渐在国内的供应链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市场份额稳步上升。同时,受国际贸易格局变化与地域化制造趋势带动,以及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短期内欠佳的状况下,国内EMS厂商在原有消费电子业务的基础上,正加速布局汽车电子、新能源等高成长领域,行业竞争力和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展。汽车电子需求的增长也为具备汽车电子制造能力的EMS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3、公司的竞争优势 在竞争日益加大的EMS市场下,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有:快速响应能力、品质管控优势、客户资源优势、领先的整体制造能力、人才优势和总成本领先优势。 (1)快速响应能力 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短,品牌商对EMS企业在快速响应方面的要求高。EMS企业需要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快速组织生产并实现及时交货,决定了其是否能获取持续的订单并保持盈利。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主要体现在新产品导入快、生产周期短和仓储配送快三个方面。 (2)品质管控优势 EMS行业对生产加工的质量有严格要求,生产过程中需要保持严格的品质管控流程。公司获得ISO9001、ISO14001、IATF16949、ISO13485、ISO45001和ANSI/ESDS20.20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此外,公司的品质管控能力得到了监督机构和客户的高度认可,荣获“中国质量诚信企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A类企业”、“荣耀金牌奖”、“小米最佳合作奖”、“华勤技术战略供应商”等荣誉。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制造服务,掌握了多个领域的核心工艺技术,在客户资源的深度与广度上形成了自身独有的优势。在客户深度上,凭借一流的技术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公司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的客户,主要包括荣耀、小米、华勤技术、龙旗科技、闻泰通讯、法雷奥、诺基亚等业内领先企业,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客户广度上,公司致力于打造多元化客户领域,主要客户广泛分布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网络通讯、物联网、新能源等领域。 (4)领先的整体制造能力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坚持对研发技术的大力投入,革新传统制造工艺,不断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形成了制造工艺平台化,并建立了工程技术中心统管公司研究开发和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公司拥有专业化的工程开发与分析实验室,每年投入足额的实验、测试经费开展各种电子产品可靠性分析,以及各种电子及包装物料成分分析等实验,并在点胶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执行系统、焊接系统自动化技术等领域形成了核心技术。SMT段采用世界最先进的设备,具有生产03015细小元件(0.1mm*0.05mm)以及微型球状栅格阵列封装的各种微细间距元器件,和芯片堆叠贴装工艺能力。公司整机组装、测试和包装产线达到领先水平。公司还与核心客户共同建立先进技术开发实验室,共同开发前沿技术,推进智能制造与工业4.0的深度融合,实现生产全流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提升柔性制造能力和品质一致性,持续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全面升级。 (5)人才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较为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电子制造业生产管理经验,对EMS行业理解深刻,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晰可行的发展战略。公司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的技术骨干大部分具有通讯、电子电路、工业设计、软件开发、机电一体化等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6)总成本领先优势 在精益生产方式的要求和指导下,公司建立了高效的节约文化,并将成本控制的理念渗透到经营的各个环节,具有明显优于同行业的总成本领先优势。公司目前已获多项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授权。同时公司拓展与国内外专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合作开发,借助外部的研发、技术与信息优势,提升公司内部工艺技术水平。 (二)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价格、销量及毛利率情况,期间费用情况,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2: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注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非经损益净额。 由上表可见,2023年至2025年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同期对比变动率分别为29.25%、27.38%和20.81%;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对比变动率分别为41.40%、-25.76%和32.68%。其中,2023年度和2025年1-9月的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对比变动趋势一致;2024年度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对比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受到营业毛利下降、管理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为27.38%,而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呈现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分别为21.55%和25.76%。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之间的变动关系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营业毛利下降和管理费用增加所致,二者较上期变动率分别为-6.80%、22.86%,对净利润变动贡献率分别为-60.41%、-60.57%,具体分析如下: 1、细分产品收入、销量、价格和毛利率分析 公司2024年度与2023年度细分产品收入、销量、价格和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表所示:
公司汽车电子类业务2024年度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26.47%,主要系公司成功进入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链行列,随着市场及客户的开拓,业绩规模快速增长;产品单价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18.50%,主要系2023年度以传感器加工为主,2024年度,高单位售价的ADC制成板销售占比上升;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15个百分点,主要系2023年度以传感器加工为主,主要收取加工费,相对而言毛利率较高,2024年度,高单位售价的ADC制成板销售占比上升,其成本也更高,且公司为开拓汽车电子市场采取更具有竞争力的定价策略,因此毛利率略低。 2、期间费用对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影响分析 期间费用具体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2024年度人均薪酬未发生较大波动,但职工薪酬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为保持消费电子类产品的业务增长的同时大幅布局汽车电子类产品,扩充管理团队,2024年度各月平均管理人员在职人数较2023年增加19.37%。公司2024年度还因产线调整及转移,涉及人员优化,辞退补偿金有所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是受到营业毛利额下降和管理费用上升的影响所致,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的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242.94万元、92,637.31万元、144,376.56万元和83,534.4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266.98万元、43,644.17万元、34,240.68万元和25,353.23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主要受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等影响所致,具体如下:1、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金额较大原因为:公司采用 EMS(电子制造服务)业务模式,该行业具有需对生产设备及厂房设施进行高额投入的特性,因此每期资产折旧金额较高;其中2024年度金额较大系受大力发展汽车电子产品,购入大量与之配套的机器设备所致;2025年1-9月金额较大系本期并购AC公司导致; 2、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存货变动情况受期末在手订单的影响,2025年1-9月存货增加较多系当期越南光弘业务规模增加而相应增加备货、本期末部分小米新机型手机尚未完成出货以及当期并购了境外AC公司; 3、公司销售结算方式以赊销模式为主,信用期集中于1-3个月内,其中2022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系由于2021年末销售额增长,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所致;2023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系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期末应收账款的同步增长;2024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系客户小米境外子公司信用政策2024年由赊销模式调整为预付款模式,致使2024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下降;2025年1-9月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系当期越南光弘业务规模增加及并购了境外AC公司; 4、公司采购结算方式主要以赊销模式,信用期集中于1-3个月内,2023年度及2024年度随着业绩规模快速增长带动采购规模的同步增长,应付项目呈增长趋势,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025年1-9月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系当期越南光弘业务规模增加及并购了境外AC公司。 综上,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是受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等影响所致,符合实际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性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公司2023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变动为41.40%,行业平均变动为-63.91%,其中公司由于深化全球布局,新增越南和孟加拉生产基地,同时受益于印度智能手机市场的迅速发展,境外业务量增加,扣非后净利润随营业收入变动上升;同行业的可比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原因分别如下:卓翼科技消费电子类产品订单减少,毛利率下降,以及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7,727.67万元;环旭电子受到了全球供应链重构和经贸区域化的趋势影响;共进股份受到全球市场需求低迷,销量下滑;工业富联的综合毛利率较2022年同比上升0.79个百分点。 公司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变动为-25.76%,行业平均变动为-179.33%,其中公司低毛利率的汽车业务占比增加且管理费用因业务扩展及人员优化等原因有较大增加,最终导致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原因分别如下:卓翼科技通过资源整合、提升产能利用率,强化成本管控等措施实现降本增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较大幅度提升所致,且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12,193.27万元;环旭电子仍然受到了欧美汽车市场转型和外币汇兑净损失同比增加的影响;共进股份是受到产能过剩和需求不足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大,导致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下滑;工业富联主要系AI服务器成为其业务版图中的核心增长点,扣非后净利润随营业收入变动上升。 公司2025年1-9月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变动为32.68%,行业平均变动为73.69%,其中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上升,一方面由于订单规模增加及收购AC增加并表范围导致收入增加,另一方面由于降本增效的推行及汽车电子业务逐渐进入规模化生产,导致毛利率上升;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原因分别如下:卓翼科技主要系电商平台服务费、广告费、仓储费等费用增加、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导致扣非后净利润减少;环旭电子主要系本期汇兑净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及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带来的投资收益所致;共进股份系本期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1.99个百分点以及对外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减少;工业富联主要系AI服务器市场继续增长,公司在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带动营业收入上升,且其经营效率持续优化,费用总额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扣非后净利润随营业收入变动上升。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竞争优势及行业的业务趋势变化和原因,并通过公开信息了解EMS行业市场情况,分析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市场一致;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成本表,分析报告期内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及毛利率的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明细表,并向管理层了解期间费用变动原因,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表,并向管理层了解差异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5、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的变动趋势,分析其与发行人的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受各期的毛利率及费用变动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2、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金额的差异受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等影响,具有合理性;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差异主要受各公司自身的运营情况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2)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各细分产品技术来源 公司各主要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情况如下: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1)关于主要产品涉及主要外销国家地区贸易政策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外销的前五大地区情况如下:
注2: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客户所涉国家和地区以中国香港、俄罗斯、印度、罗马尼亚、墨西哥、美国、泰国、土耳其为主。根据商务部官网(http://www.mofcom.gov.cn/)、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fec.mofcom.gov.cn/)等渠道公开检索结果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客户所涉国家和地区未就相关出口产品向公司提出过反补贴、反倾销等诉讼,不存在对发行人出口产品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的重大调整。 美国政府于2025年4月调整关税政策。虽然前述贸易政策变动较大,但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直接出口产品比例均不足0.3%,占比极低,相关关税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2)关于主要原材料涉及主要进口国家地区贸易政策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进口的前五大地区情况如下:
注2: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原材料供应商所涉国家和地区以中国香港、比利时、新加坡、美国、日本、德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为主。 美国政府于2025年4月调整关税政策,虽然前述贸易政策变动较大,但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从美国直接进口原材料比例均不足0.4%,占比极低,且公司核心原材料由客户提供,公司主要采购生产相关的辅料,相关关税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3、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销售方面,公司报告期内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消费电子厂商或其代加工商,如小米集团、华勤技术、龙旗科技、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以及大型汽车电子厂商,如法雷奥集团及中国造车新势力品牌。公司目前客户队列已覆盖了绝大部分主流安卓平台手机厂商及部分汽车电子厂商,并与该等客户建立了长久的、深厚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不存在对境内外客户的重大依赖。 采购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24%、37.95%、49.86%和26.05%,且公司核心原材料由客户提供,公司主要采购生产相关的辅料,公司不存在只能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多元化的供应商队列,积极导入同类原材料、设备等供应商,因此公司不存在对境内外供应商的重大依赖情况。 综上,EMS行业发展至今生产相关技术均已比较成熟、技术相对公开,企业主要结合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经验进行自主优化和提升。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未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报告期内,公司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对单一供应商采购均不超过30%,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主要客户、供应商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亦不存在重大影响,但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销售端 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群体,通过市场调研、需求洞察等方式,识别潜在的客户群体,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定制专属的服务策略,同时增加客户群体的多样性。 公司在保持并深入拓展消费电子领域的同时,深入挖掘汽车电子类、网络通讯类、新能源类等领域电子产品的市场机会。此外,公司已完成对总部位于法国的EMS企业AC公司的收购。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会在美洲(墨西哥)、欧洲(法国)以及非洲(突尼斯)新增制造基地,全球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可以更灵活调整供应链策略以应对不同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的影响。 2、采购端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供应链的韧性与透明度。 在供应商的开发与日常管理中,公司融入了全方面的考核和审核机制,从质量、交付能力、商务合作等多个维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公司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调整采购计划。针对同一类型产品,公司基于供应链多元化的原则,至少储备两家及以上合格供应商以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 上述措施已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逐步落地,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并为公司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技术人员,了解并复核公司各细分产品涉及技术的来源;2、通过公开信息检索及访谈发行人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和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并结合公司向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内容及向主要境外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分析相关贸易政策变动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3、获取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明细表及采购明细表,了解公司与主要境内外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内容,分析公司对境内外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4、访谈发行人相关业务人员,了解公司已采取的及拟采取的应对客户和供应商集中、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的措施,并对相关措施的有效性及可行性进行分析。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各主要细分产品涉及的技术相对成熟、公开,主要结合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经验进行自主优化和提升,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2、公司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对单一供应商采购均不超过30%,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3、公司已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3)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主要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情况,境外客户回款是否异常,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主要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情况,境外客户回款是否异常,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受行业特性影响,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中外销收入的产品类别、销量、平均价格及销售金额如下:
消费电子类外销产品主要为智能手机,网络通讯类产品包括IP摄像头、电子相框、耳机等产品,汽车电子类产品包括传感器、雨刷配件、照明配件等,相关客户主要为小米、华勤、龙旗等业内知名企业的境外子公司以及法雷奥、雷诺等汽车电子行业领先企业。在报告期内,境外产品的销量和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因产品更新换代,平均价格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消费电子的平均价格主要为加工费单价,受技术更新和终端需求量影响而波动上升;汽车电子主要为配件类产品,平均价格偏低。 公司与所有合作客户均已依法签订正式合同,当前各项业务的开展均严格遵循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流程执行,基本情况如下:
在合作过程中,境外客户均依照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回款,2025年10月31日应收款账回款比例较低的原因为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到账期,回款情况与信用政策基本匹配,不存在回款异常或第三方代付回款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要客户清单,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了解客户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合作情况; 2、获取公司境外收入明细表,通过公开信息了解终端市场销售情况,分析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变动的合理性; 3、获取与境外客户签订的合同,了解其签署的内容,判断境外客户回款是否存在异常; 4、抽查银行流水,检查客户回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要产品的销量、价格变动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外客户的合作模式主要为签订框架合同并通过订单合作,公司与境外主要客户的合作背景真实、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回款正常,未发现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4)结合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合作历史、合作协议等,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合作关系是否可持续和稳定,是否存在对相关客户的依赖风险及应对措施,并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原因,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定价公允性、款项结算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影响申请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是否违反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回复】: (一)结合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合作历史、合作协议等,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合作关系是否可持续和稳定,是否存在对相关客户的依赖风险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分别为73.28%、76.22%、72.23%、59.99%,但公司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均不超过40%。 1、公司主要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程度高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其中以智能手机的市场规模最大。根据Canalys数据,2024年度中国大陆市场智能手机出货量前五名厂商为vivo、华为、苹果、OPPO、荣耀,合计占据超过70%的市场份额;2024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前十名为苹果、三星、小米、传音、OPPO等,合计占据全球智能手机出货总量的90%以上。公司客户已基本覆盖上述厂商中的主流国产知名品牌。 2、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集中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列示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平均值约为65%,公司客户集中度略高于70%,公司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前五大客户占比略高于同行业,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消费电子领域,2022至2024年度,消费电子收入占比均超65%,该领域下游客户较为集中,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结构相对更丰富,如环旭电子按产品划分,收入来源涵盖通讯电子、消费电子、工业、云端及存储、汽车电子、医疗等领域。 3、合作历史及合作协议 除贵州华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均有较长的合作历史,在长期的合作中建立了友好互信的合作关系。贵州华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自2023年起开始合作,此外,公司与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仅合作过一次,目前已无合作。前述客户主要系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客户,由于国内新能源汽车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关零部件厂商发展变化较快,故公司与前述客户合作时间较短。 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均签署了框架协议并在日常合作中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及交流,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基于与头部客户的长期陪伴发展,及时洞悉市场前沿技术演进,更好服务客户并根据客户需求拓展应用领域及产品品类。
4、对相关客户的依赖风险及应对措施 如前所述,公司主要下游行业存在客户集中的特性,公司与下游主要品牌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对相关客户的依赖风险较小,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客户开发和产品拓展策略以防范客户集中的风险,具体措施详见本题之“二、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之“(二)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 综上,公司主要下游行业存在客户集中的特性,公司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可持续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某一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超过40%的情形,公司对相关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已采取积极的客户开发和产品拓展策略以防范客户集中的风险。(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