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弘科技(300735):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21:07:36 中财网

原标题:光弘科技: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5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44号),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师”“评估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宋体、TimesNewRoman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3
问题1............................................................................................................................4
问题2..........................................................................................................................86
其他问题...................................................................................................................183
问题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17978.02万元、540244.90万元、688141.22万元及119578.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6124.57万元、37348.72万元、24060.21万元及2977.1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242.94万元、92637.31万元、144376.56万元和33450.75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56%、17.53%、12.83%和11.34%。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98%、44.09%、42.93%和31.21%。

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73.28%、76.22%、72.23%%和67.06%,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存在重叠的情况,部分供应商为公司主要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其中202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金额219126.25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0206.99万元、157100.11万元、136568.76万元和102125.68万元,占资产比例分别为17.21%、20.85%、16.62%、12.71%。报告期末,AllCircuitsS.A.S.(以下简称AC公司)应收账款49250.16 22.13%
账面价值为 万元,占资产比例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
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367.03万元、18508.90万元、39323.86万元及46336.87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1%、2.46%、4.78%及5.77%。2023年末和2024年末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在越南、孟加拉和深圳坪山等地兴建制造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945.21万元、1017.66万元、6432.281056.05 2025 3 31
万元、 万元,主要为销售材料和房屋租赁收入。截至 年 月 日,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1950.71万元,为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和股权投资基金;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851.80万元,主要为往来款项、代缴社保、公积金等;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1053.72万元,主要为掉期存款、留抵进项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8345.78万元,主要为预付投资AC公司款项、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快板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组织两名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相关职业健康检查,并安排未经相关职业健康检查的一名劳动者从事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被处以罚款5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光弘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被处以罚款6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及毛利率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2)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3)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对应的主要产品销量、销售价格、销售金额、境外主要客户基本情况、与境外主要客户相关协议或合同签署情况,境外客户回款是否异常,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4)结合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合作历史、合作协议等,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合作关系是否可持续和稳定,是否存在对相关客户的依赖风险及应对措施,并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原因,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交易的具体内容及定价公允性、款项结算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影响申请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是否违反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5)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公司业AC
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针对关联方采取区别性的信用政策。(6)按项目列示并说明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已投入资金和建设进度;各期增加及转固金额、转固时点及转固依据,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利息资本化、费用化情况及具体计算过程,各期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及构成情况、作价依据,是否包含与在建工程无关的其他开支;说明盘点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方法及程序、盘点比例、账实相符情况,是否存在盘点差异及合理性。(7)其他业务收入的明细,发行人及子公司涉及的业务是否符合房地产或其他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经营是否合法合规。(8)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9)发行人及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是否发生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事件,是否被有权机关处罚及相应整改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是否存在相关媒体报道以及重大舆情,公司为防范相关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6)、(9)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8)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2)(4)(7)(8)(9)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请保荐人、会计师说明对发行人外销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手段、具体核查过程及取得的核查证据,涉及函证的,请说明函证金额及比例、未回函比例、未回函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如适用)、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程序的具体内容及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所取得的原始单据情况,实际走访并取得客户签章的访谈记录情况,期后回款情况,所取得外部证据情况等,并说明已采取的替代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相关证据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回复】
一、结合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及毛利率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期间费用变化等,量化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情况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一)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类、汽车电子类、网络通讯类、新能源类等电子产品的半成品及成品组装,并提供制程技术研发、工艺设计、采购管理、生产控制、仓储物流等完整的电子制造服务(EMS)。2022年以来,EMS行业的市场供需情况如下:
1、EMS行业的市场状况
EMS行业系从集成电路表面贴装技术发展而来,随着电子产品的不断升级,其经过持续革新已逐渐成为全球电子产业垂直分工体系的重要一环。随着EMS行业模式的日益成熟和行业内企业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消费电子、汽车制造、通信设备等下游行业集中化、专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全球EMS行业呈现出服务范围日益广泛、业务总量整体上升的发展趋势,综合性的EMS制造服务可能逐步替代单一SMT贴片业务,将使得行业规模不断增长。根据NewVentureResearch的报告显示,2017至2023年,全球EMS行业市场规模从3,718亿美元增长至5,15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58%,总体呈稳定增长态势。随着电子产品的更迭换代与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EMS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稳步增长,预计2028年全球EMS市场规模有望达到6,449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为4.60%。

2、EMS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
对于全球市场,全球电子制造服务行业生产厂商众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2022 EMS
但整体呈现向头部企业集中的趋势。 年,全球排名前十的 厂商掌握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和制造能力,维持领先地位。其中,中国台湾地区与美国等企业在全球市场中占据重要份额,而中国大陆本土企业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逐渐提升。近年来,在政策支持与产业配套优势推动下,我国本土EMS企业的制造水平、产业链整合能力与国际客户认可度不断增强,全球竞争力持续提升。

对于中国大陆市场,经过多年发展,EMS行业已形成国际大型企业与本土领先企业并存的格局。本土龙头企业凭借快速响应、成本控制与质量管理等自身优势,逐渐在国内的供应链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市场份额稳步上升。同时,受国际贸易格局变化与地域化制造趋势带动,以及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短期内欠佳的状况下,国内EMS厂商在原有消费电子业务的基础上,正加速布局汽车电子、新能源等高成长领域,行业竞争力和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展。汽车电子需求的增长也为具备汽车电子制造能力的EMS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3
、公司的竞争优势
在竞争日益加大的EMS市场下,公司的竞争优势包括有:快速响应能力、品质管控优势、客户资源优势、领先的整体制造能力、人才优势和总成本领先优势。

(1)快速响应能力
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短,品牌商对EMS企业在快速响应方面的要求高。EMS企业需要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快速组织生产并实现及时交货,决定了其是否能获取持续的订单并保持盈利。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主要体现在新产品导入快、生产周期短和仓储配送快三个方面。

(2)品质管控优势
EMS行业对生产加工的质量有严格要求,生产过程中需要保持严格的品质管控流程。公司获得ISO9001、ISO14001、IATF16949、ISO13485、ISO45001和ANSI/ESDS20.20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此外,公司的品质管控能力得到了监督机构和客户的高度认可,荣获“中国质量诚信企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A类企业”、“荣耀金牌奖”、“小米最佳合作奖”、“华勤技术战略供应商”等荣誉。

3
()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制造服务,掌握了多个领域的核心工艺技术,在客户资源的深度与广度上形成了自身独有的优势。在客户深度上,凭借一流的技术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公司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的客户,主要包括荣耀、小米、华勤技术龙旗科技、闻泰通讯、法雷奥、诺基亚等业内领先企业,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客户广度上,公司致力于打造多元化客户领域,主要客户广泛分布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网络通讯、物联网、新能源等领域。

(4)领先的整体制造能力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坚持对研发技术的大力投入,革新传统制造工艺,不断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形成了制造工艺平台化,并建立了工程技术中心统管公司研究开发和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公司拥有专业化的工程开发与分析实验室,每年投入足额的实验、测试经费开展各种电子产品可靠性分析,以及各种电子及包装技术等领域形成了核心技术。SMT段采用世界最先进的设备,具有生产03015细小元件(0.1mm*0.05mm)以及微型球状栅格阵列封装的各种微细间距元器件,和芯片堆叠贴装工艺能力。公司整机组装、测试和包装产线达到领先水平。公司还与核心客户共同建立先进技术开发实验室,共同开发前沿技术,推进智能制造与工业4.0的深度融合,实现生产全流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提升柔性制造能力和品质一致性,持续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全面升级。

(5)人才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较为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电子制造业生产管理经验,对EMS行业理解深刻,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晰可行的发展战略。公司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的技术骨干大部分具有通讯、电子电路、工业设计、软件开发、机电一体化等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

(6)总成本领先优势
在精益生产方式的要求和指导下,公司建立了高效的节约文化,并将成本控制的理念渗透到经营的各个环节,具有明显优于同行业的总成本领先优势。公司目前已获多项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授权。同时公司拓展与国内外专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合作开发,借助外部的研发、技术与信息优势,提升公司内部工艺技术水平。

(二)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价格、销量及毛利率情况,期间费用情况,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
营业收入625,555.3220.81%688,141.2227.38%540,244.9029.25%417,978.02
净利润25,353.2323.17%34,240.68-21.55%43,644.1731.19%33,266.98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 利润23,726.8832.68%30,722.60-25.76%41,382.0041.40%29,266.94
注1:2025年1-9月的上期同期对比为2024年1-9月;
注2: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注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非经损益净额。

由上表可见,2023年至2025年9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同期对比变动率分别为29.25%、27.38%和20.81%;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对比变动率分别为41.40%、-25.76%和32.68%。其中,2023年度和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对比变动趋势一致;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对比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受到营业毛利下降、管理费用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为27.38%,而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呈现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分别为21.55%和25.76%。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之间的变动关系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率/变动额变动贡献率 [注2]
营业收入①688,141.22540,244.9027.38%/
营业成本②599,863.52445,527.8934.64%/
营业毛利③=①-②88,277.7094,717.01-6.80%-60.41%
毛利率④=③/①[注1]12.83%17.53%-4.70%/
销售费用⑤2,593.392,229.3416.33%-3.42%
管理费用⑥34,701.5828,245.4022.86%-60.57%
研发费用⑦13,786.8712,869.407.13%-8.61%
财务费用⑧-1,828.77-1,154.6358.39%6.32%
净利润⑨34,240.6843,644.17-21.55%/
扣非后净利润⑩30,722.6041,382.00-25.76%/
注1:上表中仅毛利率变动情况使用的是变动额,即“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注2:各项目变动贡献率=各项目变动额/扣非后净利润变动额。

由上表可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系营业毛利下降和管理费用增加所致,二者较上期变动率分别为-6.80%、22.86%,对净利润变动贡献率分别为-60.41%、-60.57%,具体分析如下:
1、细分产品收入、销量、价格和毛利率分析
公司2024年度与2023年度细分产品收入、销量、价格和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表所示:

产品总类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率/变动额
产品总类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率/变动额
消费电子类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71,347.83425,468.0010.78%
 销售数量(万个)8,874.467,947.8011.66%
 单位价格(元/个)53.1153.53-0.78%
 毛利率14.65%18.66%-4.01%
汽车电子类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59,190.3970,291.68126.47%
 销售数量(万个)707.12370.0091.11%
 单位价格(元/个)225.13189.9818.50%
 毛利率5.64%10.79%-5.15%
网络通讯类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2,144.0134,141.6523.44%
 销售数量(万个)221.07231.65-4.57%
 单位价格(元/个)190.64147.3929.34%
 毛利率18.25%18.09%0.16%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万元)9,026.719,325.92-3.21%
 销售数量(万个)363.45353.202.90%
 单位价格(元/个)24.8426.40-5.94%
 毛利率9.47%13.55%-4.08%
注1:上表中仅毛利率变动情况使用的是变动额,即“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消费电子类和汽车电子类,2024年度消费电子类和汽车电子类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50%和23.13%,2023年度消费电子类和汽车电子类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75%和13.01%。消费电子类业务2024年度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0.78%,主要系公司与全球知名品牌商合作良好,取得更多订单量;两期产品单位价格基本一致;2024年度的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4.0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业务模式占比变化:自购料模式可以大大加深与客户的合作,是EMS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公司自购料模式(OEM业务)销售占比逐年增长,目前尚未形成供应链规模效应,毛利率较公司传统的客供料模式低;②生产环节增加:经济下行环境下,客户通过向上游转移更多生产环节/工艺以降低成本,导致上游企业毛利率下滑。

公司汽车电子类业务2024年度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126.47%,主要系公司成功进入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链行列,随着市场及客户的开拓,业绩规模快速增长;产品单价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18.50%,主要系2023年度以传感器加工为主,2024年度,高单位售价的ADC制成板销售占比上升;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15个百分点,主要系2023年度以传感器加工为主,主要收取加工费,相对而言毛利率较高,2024年度,高单位售价的ADC制成板销售占比上升,其成本也更高,且公司为开拓汽车电子市场采取更具有竞争力的定价策略,因此毛利率略低。

2、期间费用对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影响分析
期间费用具体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类型2024年度 2023年度 变动金额变动率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销售费用2,593.395.27%2,229.345.28%364.0516.33%
管理费用34,701.5870.46%28,245.4066.95%6,456.1822.86%
研发费用13,786.8727.99%12,869.4030.50%917.477.13%
财务费用-1,828.77-3.71%-1,154.63-2.74%-674.1458.39%
合计49,253.07100.00%42,189.51100.00%7,063.5616.74%
由上表可知,管理费用占费用总额比例较高且变动幅度较大,变动金额为6,456.18万元。其中,职工薪酬较2023年度增加4,429.48万元,变动率为26.55%。

2023年度-2024年度人均薪酬未发生较大波动,但职工薪酬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为保持消费电子类产品的业务增长的同时大幅布局汽车电子类产品,扩充管理团队,2024年度各月平均管理人员在职人数较2023年增加19.37%。公司2024年度还因产线调整及转移,涉及人员优化,辞退补偿金有所增加。

(三)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的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净利润25,353.2334,240.6843,644.1733,266.98
加:资产减值准备-369.15524.651,119.80-1,209.8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 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产折旧40,038.8041,441.9234,046.4731,728.47
使用权资产折旧4,085.421,995.031,800.281,878.72
无形资产摊销638.88519.79845.40241.1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726.284,408.134,448.189,545.01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失(收益以“一”号填 列)43.93-84.62100.79-99.6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13.1664.65186.90249.6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 益以“一”号填列)-109.53-1,294.25-456.33512.07
财务费用(收益以 “一”号填列)2,492.95-664.264,003.043,274.46
投资损失(收益以 “一”号填列)-172.15-950.92-287.77-1,818.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 --3,352.201,516.63-1,582.95365.3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少以“一”号填 列)3,509.71-1,202.681,079.84774.0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 “一”号填列)-64,288.296,242.55-18,593.046,218.4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一”号填 列)-24,855.0520,989.14-16,395.3851,083.8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一”号填 列)96,778.4136,754.8937,851.65-18,108.54
其他--124.74826.252,34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83,534.41144,376.5692,637.31120,242.94
注:2025年1-9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242.94万元、92,637.31万元、144,376.56万元和83,534.4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266.98万元、43,644.17万元、34,240.68万元和25,353.23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主要受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等影响所致,具体如下:1、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金额较大原因为:公司采用EMS(电子制造服务)业务模式,该行业具有需对生产设备及厂房设施进行高额投入的特性,因此每期资产折旧金额较高;其中2024年度金额较大系受大力发展汽车电子产品,购入大量与之配套的机器设备所致;2025年1-9月金额较大系本期并购AC公司导致;
期末在手订单的影响,2025年1-9月存货增加较多系当期越南光弘业务规模增加而相应增加备货,本期末部分小米新机型手机尚未完成出货以及当期并购了境外AC公司;
3、公司销售结算方式以赊销模式为主,信用期集中于1-3个月内,其中2022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系由于2021年末销售额增长,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所致;2023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系随着业务规模增长期末应收账款的同步增长;2024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系客户小米境外子公司信用政策2024年由赊销模式调整为预付款模式,致使2024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下降;2025年1-9月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系当期越南光弘业务规模增加及当期并购了境外AC公司;
4、公司采购结算方式主要以赊购模式为主,信用期集中于1-3个月内,2023年度及2024年度随着业绩规模快速增长带动采购规模的同步增长,应付项目呈增长趋势,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025年1-9月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系当期越南光弘业务规模增加及并购了境外AC公司。

综上,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是受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等影响所致,符合实际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性分析
1、公司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
卓翼科技125,733.771.95%170,743.1010.30%154,801.19-19.60%192,549.58
环旭电子4,364,117.55-0.83%6,069,065.11-0.17%6,079,190.95-11.27%6,851,607.60
共进股份653,925.968.15%837,571.82-1.81%852,996.62-22.27%1,097,363.71
工业富联60,393,143.0038.40%60,913,542.8027.88%47,634,010.70-6.94%51,184,957.90
行业平均 值11.92%9.05%-15.02%
光弘科技625,555.3220.81%688,141.2227.38%540,244.9029.25%417,978.02
由上表可知,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一致,主要原因系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不足,导致同行业销售收入下滑,而公司在印度市场的消费电子类业务的开拓,业务量增长,抵消了该市场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一致,其中,卓翼科技因消费电子类产品收入上升营业收入同比上升;环旭电子因重要客户的产品销量及客户去库存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共进股份因网通领域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公司2025年1-9月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趋势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订单规模增加及收购AC增加并表范围所致。

2、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
卓翼科技-16,132.68-22.20%-19,241.4658.51%-46,372.04-114.18%-21,650.76
环旭电子110,618.624.92%144,277.86-19.01%178,132.74-40.82%301,022.23
共进股份6,386.86264.95%-15,431.49-772.99%-1,767.66-110.26%17,220.66
工业富联2,169,531.6047.11%2,347,031.3016.18%2,020,108.309.61%1,843,019.00
行业平均 值73.69%-179.33%-63.91%
光弘科技23,726.8832.68%30,722.60-25.76%41,382.0041.40%29,266.9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

公司2023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变动为41.40%,行业平均变动为-63.91%,其中公司由于深化全球布局,新增越南和孟加拉生产基地,同时受益于印度智能手机市场的迅速发展,境外业务量增加,扣非后净利润随营业收入变动上升;同行业的可比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原因分别如下:卓翼科技消费电子类产品订单减少,毛利率下降,以及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7,727.67万元;环旭电子受到了全球供应链重构和经贸区域化的趋势影响;共进股份受到全球市场2022 0.79
需求低迷影响,销量下滑;工业富联的综合毛利率较 年同比上升 个百分点。

公司2024年度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变动为-25.76%,行业平均变动为-179.33%,其中公司低毛利率的汽车业务占比增加且管理费用因业务扩展及人员优化等原因有较大增加,最终导致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降;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原因分别如下:卓翼科技通过资源整合、提升产能利用率,强化成本管控等措施实现降本增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较大幅度提升所致,且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减少12,193.27万元;环旭电子仍然受到了欧美汽车市场转型和外币汇兑净损失同比增加的影响;共进股份是受到产能过剩和需求不足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大,导致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下滑;工业富联主要系AI服务器成为其业务版图中的核心增长点,扣非后净利润随营业收入变动上升。

公司2025年1-9月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变动为32.68%,行业平均变动为73.69%,其中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较上期同期上升,一方面由于订单规模增加及收购AC增加并表范围导致收入增加,另一方面由于降本增效的推行及汽车电子业务逐渐进入规模化生产,导致毛利率上升;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变动原因分别如下:卓翼科技主要系电商平台服务费、广告费、仓储费等费用增加、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导致扣非后净利润减少;环旭电子主要系本期汇兑净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及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带来的投资收益所致;共进股份系本期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1.99个百分点以及对外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减少;工业富联主要系AI服务器市场继续增长,公司在主要客户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带动营业收入上升,且其经营效率持续优化,费用总额增速低于营业收入增速,扣非后净利润随营业收入变动上升。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与扣非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人、立信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竞争优势及行业的业务趋势变化和原EMS
因,并通过公开信息了解 行业市场情况,分析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市场一致;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成本表,分析报告期内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价格、销量及毛利率的波动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明细表,并向管理层了解期间费用变动原因,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表,并向管理层了解差异原因,分析其合理性;
(5)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的变动趋势,分析其与发行人的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立信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扣非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受各期的毛利率及费用变动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金额的差异受固定资产折旧非付现成本、存货变动、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等影响,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差异主要受各公司自身的运营情况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可行性
(一)结合各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对境内外供应商和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相关国家或地区贸易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各细分产品技术来源
公司各主要细分产品相关技术来源情况如下:

产品大类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生产技术/ 工艺流程技术来源
消费电子类智能手机表面贴装、自动化组 装、AOI、包装、RF测 试等成熟制程、公开技 术、自主优化提升
 平板电脑  
产品大类产品名称涉及的主要生产技术/ 工艺流程技术来源
汽车电子类感知相关产品表面贴装、选择焊、波 峰焊、自动化组装、 AOI、灌封、包装、AXI 测试、水洗、老化测试 等成熟制程、公开技 术、自主优化提升
 域控相关产品  
 汽车三电类产品  
 智能驾驶相关产品  
 其他产品  
网络通讯类网络路由器大板表面贴装、自动化 组装、AOI、压接、包 装、RF检测等成熟制程、公开技 术、自主优化提升
 基站相关产品  
其他主要产品充电桩相关产品大板表面贴装、隧道式 波峰焊、自动化组装、 AOI、涂敷、包装、老 化测试等成熟制程、公开技 术、自主优化提升
 光伏、储能产品相关产品  
 数据中心相关产品  
EMS行业发展至今生产相关技术均已比较成熟、技术相对公开,企业主要结合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经验进行自主优化和提升。

2、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涉及的主要外销或进口国家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动情况(1)关于主要产品涉及主要外销国家地区贸易政策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外销的前五大地区情况如下:

时间地区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5年1-9月印度2,833.380.45%
 中国香港1,727.650.28%
 罗马尼亚1,662.990.27%
 美国1,324.260.21%
 土耳其250.730.04%
 合计7,799.011.25%
2024年度中国香港7,440.561.08%
 印度1,567.950.23%
 罗马尼亚665.580.10%
 墨西哥634.160.09%
 俄罗斯579.580.08%
 合计10,887.831.58%
2023年度中国香港12,039.372.23%
 俄罗斯1,624.030.30%
时间地区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印度1,279.590.24%
 罗马尼亚216.180.04%
 泰国200.330.04%
 合计15,359.502.84%
2022年度中国香港7,680.191.84%
 俄罗斯4,719.991.13%
 合计12,400.182.97%
注:由于发行人存在境外子公司,存在较多在境外当地生产并实现的销售,该部分销售不受贸易政策影响,故此处取公司中国境内主体向境外销售(含向合并口径内的境外主体销售)作为公司外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客户所涉国家和地区以中国香港、俄罗斯、印度、罗马尼亚、墨西哥、美国、泰国、土耳其为主。根据商务部官网(http://www.mofcom.gov.cn/)、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
(http://fec.mofcom.gov.cn/)等渠道公开检索结果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客户所涉国家和地区未就相关出口产品向公司提出过反补贴、反倾销等诉讼,不存在对发行人出口产品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的重大调整。

美国政府于2025年4月调整关税政策,虽然前述贸易政策变动较大,但报告期内,公司向美国直接出口产品比例均不足0.3%,占比极低,相关关税政策变动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2)关于主要原材料涉及主要进口国家地区贸易政策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进口的前五大地区情况如下:

时间地区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5年1-9月中国香港22,751.225.59%
 韩国269.440.07%
 美国185.170.05%
 日本158.870.04%
 新加坡153.240.04%
 合计23,517.935.78%
2024年度中国香港22,013.235.56%
 美国1,431.270.36%
 比利时991.770.25%
时间地区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德国920.690.23%
 新加坡777.350.20%
 合计26,134.306.60%
2023年度比利时1,811.720.61%
 日本825.540.28%
 新加坡695.460.23%
 中国香港600.730.20%
 韩国327.750.11%
 合计4,261.201.44%
2022年度比利时644.860.39%
 新加坡261.900.16%
 中国香港137.770.08%
 俄罗斯95.250.06%
 韩国59.020.04%
 合计1,198.800.73%
注:由于发行人存在境外子公司,存在较多在境外当地采购并生产的情况,该部分采购不受贸易政策影响,故此处取公司中国境内主体从境外采购(含从合并口径内的境外主体采购)作为公司进口采购。(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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