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控股股东招募重整投资人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8:50:20 中财网
原标题:张小泉:关于控股股东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5-083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12月17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获悉: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或“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现同步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富春控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情况概述
2025年6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富春控股集团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管理人。

2025年6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7月21日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为张小泉集团管理人。

2025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5)浙0111破52号)、《公告》((2025)浙0111破52号之一),裁定对富春控股集团、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并发布了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管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资产推介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5年10月17日,管理人发布了《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主要内容
根据富春控股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债务人资产负债及案件实际情况,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并经债权人委员会审议启动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一)张小泉集团概况
张小泉集团的工商登记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员工情况、税费欠缴情况、主要资产状况等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可自行决定进行尽职调查获取,管理人将予以协助配合。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招募流程
1、报名
管理人于《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意向投资人最晚应于2026年1月20日16:00时前发送重整投资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fckgglr@163.com,并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

1,000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当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未按时支付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撤回报名。

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形式审查,并通过管理人邮箱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投资人。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报名成功;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投资意向书、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密承诺函、报名保证金缴款凭证等。

意向投资人完成报名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张小泉集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张小泉集团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后续工作安排
(1)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1月20日下午16: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
的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经营方案等。

(2)遴选投资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遴选过程中是否另行追加保证金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最终入选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退出遴选投资人或未入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3)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简称“《投资协议》”)。管理人将根据《投资协议》尽快制作对应的重整方案,并经由表决及批准程序确认重整投资事宜。

(三)其他事项
1、《招募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管理人不对相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予以承诺和保证,不对《招募公告》内容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并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自担风险。

2、《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的实际情况对《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重整投资报名表、报名保证金收款账户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持有富泉投资100%股权,富泉投资持有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99.9981%股权,张小泉集团直44,043,709 28.23%
接持有上市公司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公司总股本的29.09%)。同时张小泉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存在高比例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尚未表决通过,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提供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
、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保持相互独立。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本次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5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提醒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发布的《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张小泉集团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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