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8:30:17 中财网
原标题: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基于考核对象的业绩,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考核
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包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事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事中心对董事会
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事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
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
个会计年度,考核指标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设定3级业绩考核目标区间,依次对应不同的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A业绩考核目标B业绩考核目标C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60%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度)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6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2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6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5.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6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2.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度)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7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7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2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7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5.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8年度)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8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4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8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8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20.00%
注: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为准,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若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
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
一致。

若预留部分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含披露日)授
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A业绩考核目标B业绩考核目标C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60%
第一个归属期 (2027年度)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7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7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2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7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15.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8年度)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8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4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8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0.00%以2023-2025三年 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为基数,2028年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20.00%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有的个人绩效考核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届
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考核评级ABCD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
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
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期间为2026-2028年
三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若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
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相同为2026-2028年;预留部分若在2026年第
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事中心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
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个工作日内与人事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
向董事会申诉,董事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事中心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
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董事会批
准后由人事中心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
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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