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688580):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价格为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元,扣除总 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2,98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75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注2: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合计507.00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合计795.00万元; 注3: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注4:表中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形成,主要得益于公司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并达成预期目标的前提下,公司始终坚持“合理、节约、高效”的资源使用原则,通过更加精细化的预算管理、采购流程优化和建设方案的统筹调控,有效降低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方面的投入成本,从而形成了部分资金结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经过前期的系统性投入与持续优化,公司已在生产制造体系平台方面构建起完善、协同且高效的能力体系。当前的产能配置不仅充分匹配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亦具备良好的前瞻性与可扩展性,为未来管理效能提升和业务规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显著提升。在保障项目建设成效的同时,有效控制了成本支出,形成了合理的资金节余。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头部信息化服务商的战略合作,积极引入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持续完善智能办公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能力,为公司核心业务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切实推动降本增效目标的落地实施。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结构的稳健性,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所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至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求。 该安排有助于优化资金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签署的相关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思医疗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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