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柳化股份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798,695,026元、资本公积1,786,025,061.39元、盈余公积89,143,636.08元、未分配利润-2,068,955,717.77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部《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89,143,636.08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扣除库存股部分)1,651,529,833.92元,两项合计1,740,673,470.00元用于弥补亏损。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财政部《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2026年2月1日 2.债权申报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106号之八汇金国际26层 3.联系人:吴宁 4.联系电话:0772-2519434 5.邮箱地址:lhgf@vip.163.com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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