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传媒(301551):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7:51:07 中财网
原标题:无线传媒: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52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5%
公司持股 以上股东内蒙古文盛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传媒”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内蒙古文盛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999,998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本次权益变动后,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比例由10.56%减少至1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内蒙古文盛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 部大楼西2楼2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1号 楼510-057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 部大楼西2楼2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16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5年12月16日,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本次权益变动后,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公司股权比例由10.56%减少至10.00%,累计权益变动触 及5%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无线传媒股票代码301551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255,9000.56  
合计2,255,9000.5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42,256,80010.5640,000,900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256,80010.5640,000,900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文盛基 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 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 内,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 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 
注: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其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的情形。

2、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文盛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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