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项光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兴盛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兴盛6号”)、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飞龙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迎水飞龙20号”)、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享嘉恳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享嘉恳7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67,897,0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7号),大股东项光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迎水兴盛6号、迎水飞龙20号、新享嘉恳7号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395,3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1.5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 截至2025年12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大股东项光明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朱善玉先生、章锦福先生、章小建先生、迎水兴盛6号、迎水飞龙20号、新享嘉恳7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5,713,3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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