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富春股份: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7:50:54 中财网
  CFi.CN讯: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
月23日、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富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
计机构,原指派蔡斌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燕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郑丽惠接替蔡斌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继
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
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为郑
丽惠,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燕、质量控制复核人吉正山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变更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
性情况
1、基本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丽惠,1997年0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2023年1月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签署新三板审
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郑丽惠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郑丽惠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
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变更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
2、本次变更后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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