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控股股东收到《承诺函》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概述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圣股份”)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潘先文先生、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集团”)出具的《承诺函》。 二、《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长期发展,巩固冀衡集团的控制权,公司股东潘先文先生、深圳高新投向冀衡集团分别出具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潘先文先生,持有三圣股份72,354,232股股份,占三圣股份总股本比例为10.58%,向冀衡集团承诺:我方及/或指定主体在直接和/或间接持有三圣股份股票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三圣股份股份控制权,不以贵方以外的其他股份签订谋求三圣股份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贵方作为三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2、深圳高新投,持有三圣股份56,686,624股股份,占三圣股份总股本比例为8.29%,向冀衡集团承诺:我方及/或指定主体在直接和/或间接持有三圣股份股票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三圣股份股份控制权,不以贵方以外的其他股份签订谋求三圣股份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不参加任何可能影响贵方作为三圣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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