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60068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珠江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 12月 25日 目 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2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3议案二:关于租赁新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议案三: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3议案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39议案五: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2议案六:关于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闲置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46议案七: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48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会议主持人:李超佐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会议内容: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租赁新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闲置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及公司相关人员回答。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 八、复会,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股东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不得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发言或提问。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准备现场提问的,应当就问题提纲先向会务组登记。 股东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进行会议发言或提问。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多选或者不选视为无效票。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本次股东会,律师对股东会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稳妥有序做好新《公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上市公司监管实践,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 依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拟取消公司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此次取消监事会旨在适应新《公司法》的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并提高公司治理的灵活性和效率。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截至目前,公司监事高立先生、耿富华女士、刘霞女士、王秋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100股。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条款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一)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 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载明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 (二)删除监事、监事会章节及表述 删除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监事会”及其他章节有关监事、监事会的表述。 (三)完善股东、股东会的条款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四)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条款 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为构建ESG管理体系,公司调整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的职责,由战略委员会承担ESG的研究、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将“战略委员会”机构名称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修订董事任职资格、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五)其他 此外,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规定。 为确保上述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编号:2025-076)。 三、修订《公司章程》附件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及其附件正式生效。 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议案二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新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江城市服务”)、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江文体”)拟租赁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江商管”)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的颐德中心20、19、18层,作为新办公场地。租赁期限均为12年,总租金合计人民币65,500,663.14元。 珠江商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及珠江城市服务、珠江文体拟租赁珠江商管房产(以下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超佐、伍松涛回避表决。本议案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交易概述 基于办公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珠江城市服务、珠江文体拟分别与珠江商管签订租赁合同,其中:公司拟租赁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2001房(首年租金单价106元/月/平方米),珠江城市服务拟租赁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1901房自编之一、自编之二(首年租金单价105元/月/平方米),珠江文体拟租赁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1801房(首年租金单价104元/月/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均为1,439.7402平方米,合计4,319.2206平方米,租赁期限均为12年,总租金合计人民币65,500,663.14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L4Q1XX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5,57号三楼301 法定代表人:曲非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办公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财务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包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版权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礼仪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游乐园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拍卖业务;网络文化经营;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活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小食杂;烟草制品零售。 珠江商管为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江商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7,61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307万元;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15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珠江商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9,50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7,800万元;2025年9月30日实现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00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开查询,珠江商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持有珠江商管10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珠江商管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除因业务需要与交易对方发生的经营往来外,公司、珠江城市服务、珠江文体与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珠江城市服务、珠江文体拟分别承租珠江商管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2001房、1901房自编之一及自编之二、1801房,租赁面积均为1,439.7402平方米,合计4,319.2206平方米。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公开招租所涉及的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1801房等共3宗办公用途房地产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5)第498号),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测算,评估对象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1801房等共3宗办公用途房地产,租赁面积合计4,319.22平方米。通过评估测算,评估对象采用市场法作为最终结果,即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1日的首年月租金价值为:1801房租金单价人民币104元/平方米/月,1901房自编之一、自编之二租金单价人民币105元/平方米/月;2001房租金单价人民币106元/平方米/月。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司承租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2001房,建筑面积为1,439.7402平方米,租赁期限12年,租金总额人民币为22,041,493.26元;珠江城市服务承租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1901房自编之一、之二,建筑面积合计1,439.7402平方米,租赁期限12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1,833,554.14元;珠江文体承租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1801房,建筑面积为1,439.7402平方米,租赁期限12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1,625,615.74元。三家公司的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65,500,663.14元。 本次交易定价为双方基于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江股份租赁2001房 1.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2年,暂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具体 起租日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3.租金、物业费及收费方式 (1)该房屋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装修期,2026年1月 1日至2026年4月30日租期总额为152,612.46元,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52,612.46元,2029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57,190.84元,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3月31日为优惠期,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4月30日租期总额为人民币161,906.56元,2032年5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61,906.56元,2035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66,763.76元,租赁期内总租金合计人民币22,041,493.26元,为含税金额。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第五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装修期和优惠期期间乙方仍需支付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电费、电话费等)。 (2)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及缴纳方式以乙方与物业服务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4.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整改的,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珠江城市服务租赁1901房自编之一、自编之二 1.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2年,暂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具体 起租日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3.租金、物业费及收费方式 (1)该房屋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装修期,2026年1月 1日至2026年4月30日租期总额为151,172.72元,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51,172.72元,2029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55,707.90元,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3月31日为优惠期,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4月30日租期总额为人民币160,379.14元,2032年5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60,379.14元,2035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65,190.51元,租赁期内总租金合计人民币21,833,554.14元,为含税金额。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第五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装修期和优惠期期间乙方仍需支付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电费、电话费等)。 (2)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及缴纳方式以乙方与物业服务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4.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整改的,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珠江文体租赁1801房 1.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珠江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12年,暂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7年12月31日止,具体 起租日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3.租金、物业费及收费方式 (1)该房屋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装修期,2026年1月 1日至2026年4月30日租期总额为149,732.98元,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49,732.98元,2029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54,224.97元,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3月31日为优惠期,2032年1月1日至2032年4月30日租期总额为人民币158,851.72元,2032年5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58,851.72元,2035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63,617.27元,租赁期内总租金合计人民币21,625,615.74元,为含税金额。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第五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装修期和优惠期期间乙方仍需支付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电费、电话费等)。 (2)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及缴纳方式以乙方与物业服务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4.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整改的,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新办公场所是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考量,有利于整合办公资源、提升企业形象。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新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新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超佐、伍松涛回避表决。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议案三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超佐、伍松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7,980.15万元,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6,154.6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的统计口径为:2025年预计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可能产生的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且持续到期内继续履行的关联交易,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产生的收入或成本费用; 2.上述发生金额含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形成的与关联方的交易; 3.2025年预计总额以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4.2025年1-10月,公司与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实际发生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额度1.68万元,超出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5.2025年1-10月,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发生提供劳务关联交易47.65万元,发生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6.2025年1-10月,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实际发生接受劳务关联交易3.05万元,发生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7.2025年1-10月,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实际发生接受劳务关联交易5.18万元,发生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8.上述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请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9.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调增与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控制的三家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1,321.33万元(以下简称“调增金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编号:2025-079)。上述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列示已涵盖调增金额,且调增金额未提交股东会审议,应纳入股东会审议累计计算范围。调增金额加上本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将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6.1.16条、第6.3.15条规定,可以仅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6年预计签订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30,623.21万元,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24,924.6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的统计口径为:2026年预计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可能产生的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且持续到期内继续履行的关联交易,按具体合同条款在期内将产生的收入或成本费用; 3.上述发生金额含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形成的与关联方的交易; 4.2026年预计总额以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5.上述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请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6.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6年预计发生金额÷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7.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莫远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83年9月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颐德中心29、30、31楼 关联关系:珠江实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日用品出租;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派遣服务。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1.开封市广珠文化体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伊宝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7号(教体局院内西楼415) 经营范围:对开封市体育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休闲健身娱乐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用品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体育组织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文艺创作与管理;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制作、发布及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停车场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绰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6,4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间南二街二巷1号125房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市场调研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启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41,778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石井工业区三横路7号106单元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海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4年6月8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开福区福元西路109号珠江悦界商业中心B1-B5栋7119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金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室内装饰及设计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酒店管理及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答恒诚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年1月30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七楼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酒店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研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85年4月5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三楼、九楼、十楼、十一楼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对外承包工程;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养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3年2月1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洗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美甲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杰忠 注册资本:港币29,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3年10月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5号(B401、B301、B201、B101-108、101-114、201-210、301-310、401-408、501-508、601-606房)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柜台、摊位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美甲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美发饰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零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版权代理;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箱包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礼品花卉销售;广告制作;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包装服务;软件开发;灯具销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家居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钟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乐器维修、调试;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84.729612万元 成立时间:1957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6号之一10-17层 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门窗制造加工;地板制造;木制容器制造;软木制品制造;家具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门窗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建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实验。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富力路2号118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开发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勇拓街5号201房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庄泽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288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99号中侨中心3栋510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实业投资;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娱乐管理;建材、工程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