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76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玉泉先生。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159,407,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4,837,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4,569,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5%。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5人,代表股份4,569,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4,569,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5%。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9,384,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47,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98%;反对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李小康律师、李纯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