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21:45:45 中财网
原标题:国科恒泰: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83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25号6号楼公司4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冰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1人,代表股份125,014,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7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24,342,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671,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671,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671,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70,6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635,860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6,964,140股。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86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15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8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6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9%;反对23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68,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1%;反对23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65,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7%;反对23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53,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1%;反对23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53,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1%;反对23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53,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1%;反对23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53,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1%;反对23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756,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5%;反对23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6%;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839,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2%;反对15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93%;反对15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73%;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4%。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839,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2%;反对15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9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93%;反对15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73%;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裕丰、张思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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