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2:00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6号)。 3.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74,327,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7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4,178,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14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4,795,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646,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14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0%。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23,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反对1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8%;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1,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50%;反对1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7%;弃权4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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