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苏轴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1)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本人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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