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1:20:55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园林: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10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公司名称 (中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BeijingOrientLandscape& EnvironmentCo.,Ltd.BeijingOrientEcoEnergyCo.,Ltd.
证券简称 (中文)东方园林东方新能
证券简称 (英文)OrientLandscapeOrientEcoEnergy
证券代码002310002310(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待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申请变更证券简称。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持续推进《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全面转型至以风光电储为核心的新能源领域,现新能源业务已成为公司增长的核心引擎和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战略,与战略方向、主营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规划更为匹配,提升公司的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强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准确认知,公司拟对现有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书》(中兴华阅字(2025)第010032号),新业务光伏发电在2025年1-6月和2024年度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00%和90.9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关于上市公司因主营业务变更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的要求。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将变更,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 一 条为维护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为维护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 二 条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四 条公司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OrientLandscape& EnvironmentCo.,Ltd.公司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英文名称:BeijingOrientEcoEnergyCo., Ltd.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本次名称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3、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办理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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