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10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 公司持续推进《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全面转型至以风光电储为核心的新能源领域,现新能源业务已成为公司增长的核心引擎和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为使公司名称更加契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战略,与战略方向、主营业务结构及未来发展规划更为匹配,提升公司的品牌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强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准确认知,公司拟对现有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6月、2024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书》(中兴华阅字(2025)第010032号),新业务光伏发电在2025年1-6月和2024年度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00%和90.9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关于上市公司因主营业务变更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的要求。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名称将变更,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本次名称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3、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办理商事主体变更登记,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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