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002989):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表决权恢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5-095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表决权恢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为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表决权恢复、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宿迁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安”,曾名“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限公司”、“宿迁市中天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表决权于2025年12月13日恢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内容 1、表决权恢复(持股数量不变) 中天安原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内容为:自乔荣健与东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城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割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放弃所持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根据承诺内容,中天安所持公司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将于2025年12月13日恢复。 2、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可转债2022年8月29日起进入转股期,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天安及一致行动人张安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张安持有中天安的99.99%股权,系中天安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张安、中天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天安前次权益变动完成时点2024年11月29日),中天安持有公司股份31,940,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37%;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9,221,5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85%。如下表,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安与中天安合计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12.44%。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天安持有公司股份31,940,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84%;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1,940,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84%。如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安与中天安合计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18.35%。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中天安原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具体内容为:“中天安现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自乔荣健与东阳城同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阳城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割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承诺方放弃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71.886以保证张安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低于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达10%以上。 若东阳城同后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张安后续间接或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使得张安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低于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达10%以上,则本承诺函自动失效。” 2、乔荣健与东阳城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二次交割完成之日为2024年6月12日。根据上述承诺内容,中天安所持公司12,718,8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于2025年12月13日恢复。中天安在承诺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阳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名“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天安及一致行动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承诺,或者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四、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张安、中天安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天安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