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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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0:43: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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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杭州热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
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7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炳、俞峻、吴玲红、章力为、金威任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发生金额在公司的预计总额度范围内。交易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
容 | 2025年
预计金额 | 2025年
1—11月实
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 | 上虞杭协 | 煤炭销售 | 84,000.00 | 39,258.35 | 原材料价格变化
及商品需求量的
影响; |
| | 华丰纸业 | 蒸汽供应 | 4,480.00 | 2,869.44 | 原材料价格变化
及商品需求量的
影响; |
| |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 | 管材销售 | 1,000.00 | 0.00 | 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和服务 | 上虞杭协 | 安装维修服
务 | 8,500.00 | 967.64 | 项目承接影响 |
| | 上虞杭协 | 社保等金额
(代扣代
缴) | 400.00 | 380.05 | |
|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污泥处置费 | 4,500.00 | 2,149.90 | 实际生产需求影
响 |
| |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 | 管道安装 | 1,000.00 | 0.00 | 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
及劳务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1,300.00 | 2.59 | 项目承接影响 |
| |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
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 |
| | | | | 0.09 | |
| |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 燃气设备维
修 | | | |
| | | | | 1.89 | |
| | 能源集团联营企业 | 商品采购等 | 200.00 | 0.00 | 实际生产经营以
及管理需求影响 |
| | 杭州宁巢公寓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300.00 | 32.58 | |
| | 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
份有限公司 | 采购矿泉水 | | | |
| | | | | 1.06 | |
| | 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
游发展有限公司 | 职工疗休
养、培训等 | | | |
| | | | | 46.19 | |
| 合计 | 105,680.00 | 45,709.78 | | | |
1.
注: 以上金额为不含税关联交易金额。
2.公司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在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且实际发生的金额为未经审计数。
3.2025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以经审计的《公司 年度报告》披
露数据为准。
4.涉及关联方简称说明如下: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简称“上虞杭协”)、“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丰纸业)、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以及控股企业(简称“能源集团控股企业”)、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投集团”)及控股企业(简称“城投集团控股企业”)。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
易内容 | 2026年预
计金额 |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 2025年
1—11月
实际发生
金额 | 占同
类业
务比
例
(%)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
| 向关联
人销售
商品 | 上虞杭协 | 煤炭销
售 | 60,000.00 | 28.19 | 39,258.35 | 27.71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
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 | 华丰纸业 | 蒸汽供
应 | 3,740.00 | 2.79 | 2,869.44 | 2.37 | 原材料价格变化及
商品需求量的影响 |
| | 能源集团控
股企业[注1] | 管材销
售 | 1,000.00 | 4.93 | 0.00 | 0.00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 向关联
人提供
劳务 | 上虞杭协 | 安装维
修服务 | 7,000.00 | 34.54 | 967.64 | 34.73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 | 上虞杭协 | 社保等
金额(代
扣代缴) | 420.00 | 100.00 | 380.05 | 100.00 | — |
| | 能源集团控
股企业[注2] | 安装维
修服务 | 1,000.00 | 4.93 | 0.00 | 0.00 | 受项目承接影响 |
| | 城投集团、能
源集团控股
企业[注3] | 污泥处
置费 | 4,140.00 | 100.00 | 2,149.90 | 100.00 | 受业务需求影响 |
| 向关联
人采购
商品及
服务 | 能源集团控
股企业[注4] | 商品、劳
务等 | 1,000.00 | 0.30 | 4.57 | 0.00 | 受项目承接以及日
常业务需求影响 |
| | 城投集团控
股企业[注5] | 商品、劳
务、租赁
等 | 300.00 | 0.09 | 79.83 | 0.03 | 受日常业务需求影
响 |
| 合计 | 78,600.00 | - | 45,709.78 | - | | | |
[注1]主要为销售管材;
[注2]主要为安装检修服务类
[注3]主要为污泥处置费;
[注4]主要为燃气采购、燃气设备维修服务、工程安装服务等;
[注5]主要为日常采购商品、服务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项目 | 基本情况 |
| 公司名称 |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0,0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陈图敏(Mr.WichaiThawisin) |
| 成立日期 | 2002年11月19日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 |
| 持股比例 | 热电集团持股40%,绍兴市上虞杭州湾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持股10%,泰国协联大众有限公司持股25%,协联投资(中国)
有限公司持股10%,协联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5%。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电力行业
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
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883.66万元,负债总额
39,406.43万元,净资产63,477.2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
137,088.96万元,实现净利润21,568.19万元,资产负债率38.30%
(审计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109,358.39万元,负债总额
53,732.04万元,净资产55,626.35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
收入64,042.85万元,实现净利润11,451.53万元,资产负债率
49.13%(未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上虞杭协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徐益峰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上虞杭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虞杭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项目 | 基本情况 |
| 公司名称 | 浙江华丰纸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55,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章成江 |
| 成立日期 | 2014年7月11日 |
| 住所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天子湖工业园区天子湖大道555号 |
| 持股比例 | 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51%,杭实产投控股(杭州)集团有
限公司35%,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7.64%,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
任公司3.18%,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8%。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专用
设备修理;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生产;烟草专卖品批发;食品用纸包装、容
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财务数据 | 2024 12 31 145,963.00
截至 年 月 日,总资产 万元,负债总额
22,081.00万元,净资产123,882.0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44,779.00万元,实现净利润226.00万元,资产负债率15.13%。(审
计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144,090.00万元,负债总额
19,865.00 124,225.00 2025 1-6
万元,净资产 万元, 年 月实现营业
收入24,199.00万元,实现净利润344.00万元,资产负债率13.79%。
(未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丰纸业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华丰纸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丰纸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项目 | 基本情况 |
| 公司名称 | 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沈卓恒 |
| 成立日期 | 2022年12月05日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园路290号 |
| 持股比例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发电业务、 |
| |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985,820.64万元,负债总
额1,610,293.23万元,净资产1,375,527.41万元,2024年实现营
业收入2,074,952.38万元,实现净利润124,477.56万元,资产负债
率53.93%。(审计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3,291,809.71万元,负债总
额1,854,128.77万元,净资产1,437,680.94万元,2025年1-6月
实现营业收入1,342,990.88万元,实现净利润50,561.65万元,资产
负债率56.33%。(未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能源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能源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项目 | 基本情况 |
| 公司名称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0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红良 |
| 成立日期 | 2003年8月8日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仙林桥直街3号1501室 |
| 持股比例 | 杭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7558%,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9.526%,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0.7182% |
| 经营范围 | 经营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 |
|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275,869.87万元、负债
总额17,080,214.16万元,净资产13,195,655.71万元,2024年实
现营业收入6,076,559.15万元,实现净利润254,600.59万元,资
产负债率56.42%。(审计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31,249,234.62万元、负债总
额17,959,265.55万元,净资产13,289,969.07万元,2025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2,968,819.32万元,实现净利润106,849.63万元,
资产负债率57.47%。(未审数)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投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城投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城投集团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商品、提供和采购劳务、租入资产等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公司与上虞杭协、华丰纸业等关联方之间的有关商品销售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其他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以公司的
资源优势与相关关联方的需求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控制成本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均严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