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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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0:35: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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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申菱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
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
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翠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广东
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翠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7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35%。本次权益变动后,苏翠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30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翠霞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翠霞女士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股份408,3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翠霞女士持有的股份由13,711,000股减少至
13,302,700股,占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由5.1535%减少至5.0000%,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苏翠霞 | | |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期间 | | | |
| 股票简称 | 申菱环境 | 股票代码 | 301018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苏翠霞 | A股 | 40.83 | 0.1535 | |
| 合计 | — | 40.83 | 0.1535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371.10 | 5.1535 | 1,330.27 | 5.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71.10 | 5.1535 | 1,330.27 | 5.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
履行已做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 是√否□
2025年1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
之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翠霞
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6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4%)。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注:表格数据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
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