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603590):康辰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建华先生、王锡娟女士、牛战旗先生、刘笑寒先生、JINLI(李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刘俊彦先生、付立家先生、翟永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期限届满时将离任,届时公司将重新提名选举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中,候选人刘俊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刘建华先生简历: 刘建华先生,196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刘建华先生曾担任北京昊远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昊海电讯企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欣华基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北康辰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山东普华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京湘源蛇类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6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3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兼总裁,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建华先生作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8.93%的股份,并通过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4.8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3.7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建华及其控制的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王锡娟及其控制的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2.9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王锡娟女士简历: 王锡娟女士,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级高工。王锡娟女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荣获“全国工商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中国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榜单十大新锐人物称号”、“全国三八红旗奖章荣誉称号”、“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等荣誉。王锡娟女士曾担任北京卫伦医药开发公司总经理、北京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担任欣华基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负责人、北京秉鸿嘉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公司设立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锡娟女士通过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9.20%的股份。王锡娟及其控制的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建华及其控制的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建华和王锡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2.9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牛战旗先生简历: 牛战旗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剂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承德市技术监督局技术研究员、河北制药集团研究所副所长、石药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开发部经理、石药集团欧意药业医学部经理、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副总经理、石药集团高级研发总监;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副总裁兼研发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执行总裁;2018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管理总部总裁;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远大医药健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牛战旗先生持有公司0.17%的股份(股权激励取得),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刘笑寒先生简历: 刘笑寒先生,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刘笑寒先生现担任欣华基业(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北京中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康辰医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爱欣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经中心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笑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笑寒系刘建华与王锡娟之子。 五、JIN LI(李靖)先生简历: JINLI(李靖)先生,1965年5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威斯康星-密尔沃基大学有机化学博士。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草资本合伙人。 自2006年回国至今,创办的企业包括:北京珅奥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渡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球首个药物研发大数据信息平台),是中国海归留学生中连续成功的创业者之一。参与并主持多个国家项目:包括“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课题研究;科技部支撑计划;北京海淀科委“科技专项计划”等课题研究。截至目前已发表论文30余篇,申请专利50余件。 1999年至2006年,JINLI(李靖)任职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的全球研发总部,担任principlescientist。 截至本公告日,JINLI(李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刘俊彦先生简历: 刘俊彦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师、商学院教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副系主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俊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付立家先生简历: 付立家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曾任北京机电研究院、中国康华公司干部,北京第一通用机械厂计算机室主任。现任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被授予北京市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主持项目“治疗病毒性肝炎的中药颗粒剂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突破”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现任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付立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翟永功先生简历: 翟永功先生,196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1984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动物科学专业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动物遗传专业的农学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生物医学工程博士学位;2005年1月至2007年1月在美国匹兹堡大学遗传药理学中心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SCI收录论文40余篇、参与编著教材和编著5部,并获得中国发明专利3项;2004年5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师范大学,担任生物学教授,主要从事生理学与分子药理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晖肽生物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代表,北京恒润普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健达九州(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翟永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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