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宁波海运(600798):宁波海运收购报告书摘要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0:20:50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海运:宁波海运收购报告书摘要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证券代码:600798
收购人: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302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座9层西侧一致行动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2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2号
一致行动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一致行动人: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北岸财富中心1幢<7-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北岸财富中心1幢<7-3室>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收购人本次收购的宁波海运股份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获得。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0.88%,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4.81%。本次收购比例为0.18%,本次收购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07%,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45.00%。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并披露本收购报告书摘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宁波海运拥有权益。

四、收购人本次收购宁波海运股份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收购人声明.........................................................2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6第四节收购方式...................................................17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8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20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浙能燃料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 限公司、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能集团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海运集团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甬通海洋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收购人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增 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2,194,900股,增持完成 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比 例达45.00%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摘要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浙能第二大厦302室
3、法定代表人:胡敏
4、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823654764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经营期限:2005年12月8日至长期
9、股东情况: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一致行动人浙能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2号
3、法定代表人:刘盛辉
4、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76037692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经营期限:2001年3月21日至长期
9、股东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浙能集团90%的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浙能集团10%的股权。

(三)一致行动人海运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1幢
3、法定代表人:胡敏
4、注册资本:612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50146X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配件、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1981年12月10日至长期
9、股东情况:浙能集团持有海运集团51%股权,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海运集团49%股权。

(四)一致行动人甬通海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北岸财富中心1幢<7-3室>3、法定代表人:胡敏
4、注册资本:588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MADW42H485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长期 9、股东情况:浙能集团持有甬通海洋51%股权,宁波大通开发有限公司持 有甬通海洋49%股权。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能集团持有浙能燃料100%股权,持有海运集团51%股权,持有甬通海洋51%股权,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甬通海洋为浙能燃料的一致行动人。浙能燃料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能燃料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1、浙能燃料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能燃料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浙江越华能源 检测有限公司4378.7572.41%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 检测,计量技术服务。
2浙江浙能港口 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10000.0085.00%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 港口服务。
3舟山煤炭交易 市场有限公司10000.0065.00%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煤炭及制 品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
注1:上述公司均为浙能燃料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
注2: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2、浙能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外,浙能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浙能集团新疆准 东煤业有限公司10000.00100.00%煤炭投资。
2浙江富兴电力燃 料有限公司15000.00100.00%煤炭销售,电力燃料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经营进出 口业务。
3浙江浙能兴源节 能科技有限公司91500.00100.00%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新兴能源技术开发,热 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管理服 务。
4浙江省电力建设 有限公司30000.00100.00%电力建设工程承包以及工程 监理和有关的咨询服务,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及辅助生产 设施工程的施工和工程总承 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 包。
5浙江天虹物资贸 易有限公司10000.00100.00%钢材、有色金属、燃料油( 不含成品油)、润滑油、各 类建材、化工原料(不含危 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机 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设备 、煤炭(无储存)、酒店配 套设施的租赁、经营进出口 业务。
6浙江浙能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490.00100.00%物业管理。
7浙江长广(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121173.53100.00%生物质能、光伏等新能源发 电,水泥生产、销售,消防 安全服务。
8浙能集团新疆准 东能源化工有限 公司30000.00100.00%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建设和 运营工作。
9浙江浙能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25000.00100.00%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软件开发 等。
10浙能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1000000.00100.00%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咨询等。
11浙江能源天然气 集团有限公司553499.28100.00%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 、加气站、LNG接收站等基础 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天然气上游资源采购及销 售等业务。
12浙能武威能源有 限公司157698.00100.00%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发电技术服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行 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 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
13浙江国信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81000.00100.00%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 其所属控股权企业的国有资 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 资产管理及咨询服务。
14浙江浙能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100.00%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15浙江能源国际有 限公司499555.3371.22%境外投资、融资、国际贸易 及海外资产管理。
16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1340873.2769.45%火力发电、提供热力产品以 及对气电、核电、光电、风 电等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管理。
17浙江省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353155.3568.49%浙能集团成员单位及产业链 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18浙能集团甘肃有 限公司10000.0060.00%煤电、新能源和煤矿项目开 发,发电、输电、供(配) 电业务。
19浙江省石油股份 有限公司1100000.0060.00%原油贸易、油品储运、以燃 料油加注为主的海事服务、 成品油销售等业务。
20浙江省新能源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40467.5359.88%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 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投资、开发、运营管理。
21浙江省白马湖实 验室有限公司200000.0056.50%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
22浙江省海洋风电 发展有限公司600000.0055.00%风电开发运营、高端装备研 发以及工程技术服务。
23浙江浙能科技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30000.0051.00%环保、节能及清洁能源,物 流供应链,工程建设及咨询 、船舶脱硫。
注1:上述公司均为浙能集团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
注2:以上持股比例均为直接持股
3、海运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宁波海运外,海运集团无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4、甬通海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宁波海运外,甬通海洋无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1、浙能燃料
浙能燃料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能燃料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总资产3,544,655,249.17250,173,042.20232,445,744.20
净资产3,259,348,667.34216,442,330.27207,511,115.09
资产负债率8.05%13.48%10.73%
营业总收入397,527,051.51204,306,374.7187,169,839.59
主营业务收入 110,175,661.16 
净利润239,115,220.6512,678,940.706,995,701.56
净资产收益率13.22%5.98%3.36%
2、浙能集团
浙能集团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国家授权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实业投资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煤炭运输信息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运行管理,工程技术与服务,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气电缆、煤炭(无存储)的销售,国际船舶运输(凭许可证经营),国内水路运输(凭许可证经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新型能源设备制造,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能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总资产344,990,874,943.76332,234,758,485.30300,888,722,572.03
净资产164,843,786,396.31154,970,436,797.16137,768,492,860.40
资产负债率52.22%53.36%54.21%
营业总收入156,184,563,883.48170,009,503,073.85167,647,093,360.26
主营业务收入3,852,720.901,651,707.381,501,104.75
净利润11,560,659,898.4311,810,896,536.724,885,737,189.57
净资产收益率7.23%8.07%3.57%
3、海运集团
海运集团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船舶及其辅机的修造;海上货物中转、联运;仓储,揽货;室内外装潢;船舶配件、日用品的批发、零售;国内劳务合作;本单位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运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总资产6,405,440,011.346,833,866,018.876,984,815,745.35
净资产5,198,096,332.885,304,497,544.305,211,897,685.04
资产负债率18.85%22.38%25.38%
营业总收入2,432,374,527.142,266,743,308.402,079,003,783.82
主营业务收入2,271,321.332,271,321.337,911,892.75
净利润25,837,264.74169,619,571.71176,892,717.99
净资产收益率0.49%3.23%3.39%
4、甬通海洋
甬通海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甬通海洋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总资产283,989,583.87  
净资产283,877,428.43  
资产负债率0.04%  
营业总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376,015.64  
净资产收益率-0.26%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能燃料及其一致行动人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甬通海洋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1、浙能燃料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能燃料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胡 敏中国杭州董事长
吴 飞中国杭州董事
查烨斌中国杭州董事
吕洪炳中国杭州董事
赵 阳中国杭州董事
夏守慧中国杭州总经理
章 健中国杭州副总经理
张自恺中国杭州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谢增孝中国台州副总经理
2、浙能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能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刘盛辉中国杭州董事长
王其达中国杭州董事
叶 峥中国杭州董事
陈 桁中国杭州董事
何启海中国杭州董事
汤民强中国杭州董事
郭伟华中国杭州董事
周劲松中国杭州董事
胡 斌中国杭州董事
柴锡强中国杭州副总经理
杨敬东中国杭州副总经理
戴豪波中国杭州副总经理
王穆君中国杭州副总经理
注:倪震已被免去董事、总经理职务,陈露霞已被免去董事职务,张艺、吴熙君、耿欣欣、孙朝阳、刘柏辉已被免去监事职务,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海运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运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胡 敏中国杭州董事长
董 军中国宁波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秋林中国宁波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周浩杰中国宁波董事
王 华中国杭州董事
何春龙中国杭州董事
周世良中国杭州董事
钟燕燕中国宁波董事
冯 露中国宁波董事
胡宝利中国宁波董事
彭 法中国杭州财务负责人
4、甬通海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甬通海洋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胡 敏中国杭州董事长
董 军中国宁波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秋林中国宁波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周浩杰中国宁波董事
王 华中国杭州董事
何春龙中国杭州董事
周世良中国杭州董事
钟燕燕中国宁波董事
冯 露中国宁波董事
胡宝利中国宁波董事
励旭东中国宁波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宁波海运外,收购人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浙能集团600023.SH浙能电力9,312,667,00169.45%
浙能集团600032.SH浙江新能1,440,000,00059.88%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外,收购人浙能燃料及其一致行动人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甬通海洋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浙能集团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持股人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浙能集团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53155.3568.49%
浙能集团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12.0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外,收购人浙能燃料及其一致行动人浙能集团、海运集团、甬通海洋不存在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致行动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参与本次增持宁波海运股份。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浙能燃料决定增持宁波海运A股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2025年4月9日,宁波海运收到浙能燃料函件,浙能燃料拟自2025年4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宁波海运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不超过24,130,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增持尚未完成,后续相关主体将按照计划继续实施增持。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4月9日,浙能燃料的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通过本次增持相关事项;
2、2025年4月9日,浙能燃料向宁波海运发送增持计划告知函。

第四节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本次收购前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浙能燃料持有上市公司10,662,85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8%;海运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91,426,6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87%;浙能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54,736,24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82%;甬通海洋持有上市公司183,919,7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浙能燃料与海运集团、浙能集团、甬通海洋构成一致行动人,浙能燃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40,745,46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81%。

二、收购人本次收购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浙能燃料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宁波海运股份2,194,900股,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0.18%。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能燃料持有上市公司12,857,75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海运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91,426,64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87%;浙能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54,736,24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82%;甬通海洋持有上市公司183,919,72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24%。浙能燃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42,940,36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00%。

三、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浙能燃料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1、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浙江浙能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能燃料曾用名)2018年认购宁波海运发行的股票10,662,857股,该股份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本次收购前,收购人浙能燃料持有上市公司10,662,85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8%。

2、本次收购情况
浙能燃料拟自披露增持计划之日(2025年4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宁波海运A股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不超过24,130,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次收购系浙能燃料履行前述计划,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宁波海运2,194,900股股份,占宁波海运总股本的0.18%。

本次收购后,浙能燃料持有宁波海运股份从10,662,857股增加至
12,857,757股,持股比例从0.88%增加至1.07%;浙能燃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宁波海运股份从540,745,467股增加至542,940,367股,持股比例从44.81%增加至45.00%。宁波海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二、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收购人浙能燃料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盛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收购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盛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宁波甬通海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 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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