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杭州热电: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资金安排: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本项目由专户按进度继续支付已签订合同的相关款项;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仍未支付的款项,公司拟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全部以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预计金额为839.94万元,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其中:
因2024年3月供热负荷较高,为保障下游用户供热需求,#3锅炉无法按原计划停运改造,该项目达到整体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23号公告)。截至2024年9月,该项目已按照预期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63号公告)。 注2: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注3:公司中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706.96万元及专户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到“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用于新项目的建设。(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041号公告)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按股权比例已向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为7,14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金为4,59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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