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20:05:33 中财网
原标题:贝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8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于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 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11)
1.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0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以及制度。

议案1.01、1.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将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司证券投资部(传真或信函请于2025年12月3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邮编:214161)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 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系人:陈斌、邓丽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350580” “ ”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投票简称为贝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2025 12 31 9:15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上午 ,结束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http://wltp.cninfo.com.cn
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 ) \
兹全权委托 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贝斯特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 ) \
兹全权委托 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贝斯特

提案编码议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 案》   
1.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09《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30日下午16:30之前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