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科技(30025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德贸易”)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不超过34,000万元,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不超过17,0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4票赞成、00 3 2026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光捷先生、罗华列先生、罗达益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该预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上表中2025年1-11月已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所预计的,目前尚未实施完毕。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及实际发生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为准,并按规定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台州市芬德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BP171R1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甲南大道3505号A栋408 法定代表人:应仙兵 500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电池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电车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车业集团”)持有芬德贸100% 易 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芬德贸易资产总额138,939.49万元,净资产-33,976.19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5,453.06万元,净利润-2,342.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合计持有立马车业集团51%的股权,芬德贸易为立马车业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芬德贸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立马车业集团起步于2003年,是一家集电动车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集团化高新技术企业。芬德贸易虽然净资产为负值,但作为立马车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芬德贸易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向其采购、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上述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负责人员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与各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交的2025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在预计额度内,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均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