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9:41:24 中财网
原标题:创维数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另有1名激励对象姚孛孛于公司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中被选举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因此,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1名调整为118名,激励对象姚孛孛的职务变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调整后)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运营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调整后)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18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同意以2025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60万股。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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