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002219):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9:41:10 中财网
原标题:新里程: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6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7人
2.01《选举林杨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张延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周子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4《选举宋丽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5《选举关恒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6《选举许铭桂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7《选举薛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4人
3.01《选举王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2《选举池轶婷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3《选举王敬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4《选举邢小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2025 12 16
司 年 月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次临时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应选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旭郑重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一)网络投票程序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累积投票议案的,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如下图所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二,应选人数为 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7位。

2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三,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7人   
2.01《选举林杨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延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周子晴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宋丽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关恒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许铭桂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7《选举薛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3.01《选举王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池轶婷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王敬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4《选举邢小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1)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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