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300119):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9:41:02 中财网
原标题:瑞普生物: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1月29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6)。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股本464,754,706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股份数后,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4,067,347股。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191,622,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85,472,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46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6,149,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4%。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李守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45,663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44,149股。

李守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徐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82,24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80,727股。

徐雷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爱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82,24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80,728股。

刘爱玲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朱秀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82,24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80,728股。

朱秀同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睿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62,64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61,132股。

李睿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董义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82,038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80,524股。

董义春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82,039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80,525股。

王凯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0,062,735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6,961,221股。

李娅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443,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8%;反对16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8%;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41,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57%;反对16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87%;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0,872,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7%;反对73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77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15%;反对739,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28%;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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